送走了楊盼盼,伍越昭收拾了一下空間,繼續下一個任務。
‘咔噠’
‘咕嚕嚕’
一陣清脆的滾動聲後,一顆黑紅黑紅的球球從機器溜達出來,在半空中出落成一個看起來三十來歲,有一股子獨屬於中年女性的知性美的漂亮小姐姐。
她一出來,就滿臉憤怒的看著伍越昭:“我要甩了他!我要讓他明白,不是他甩我!是我不要他!”
這個咆哮的漂亮姐姐叫王冰。
屬於一個創一代,年輕的時候學習不錯,在大學裡就跟同學合夥開了個公司。
雖然說公司不大,但是也還挺賺錢的,最起碼比給人打工掙得多。
早些年忙著生活,忙著工作,也沒時間和精力談戀愛,都二十七八了還單身。
因為一次挪車,她遇見了一個充滿陽光活力的小弟弟。
那小夥子比她小五歲,陽光帥氣,身材也好,一看就是那種在操場上揮汗如雨,能引得無數女孩兒和小部分男孩兒驚聲尖叫的優質男大。
王冰容貌姣好,社會歷練又讓她平添不少魅力。
這弟弟對她自然是一見那個鍾情。
但畢竟是小了她五歲,當時的社會風氣對女子苛刻,男大女小尚算美談,可女大男小,實在容易被人詬病。
所以王冰剛開始並不願意接受,她不想受傷。
可是這個少年的追求太過熱烈,他的感情真的太過熾熱。
接她上下班,不停的調整自己的時間跟上她的節奏,只為能跟她出去吃個飯。
偷偷的打工,賺了錢給她買那種自身不太能夠承擔的昂貴禮物。
每一樣,都極其的用心。
甚至在她又一次拒絕後,在她家樓下淋著雨賣可憐,像只流浪的小狗。
當時,王冰就在臥室的窗戶向下望著,那場景真的像極了偶像劇裡的樣子。
這麼一遭下來,王冰到底還是被感動了,畢竟是這樣真誠的男孩子,她決定跟他交往。
畢竟是初戀,又是個可愛的小弟弟,所以王冰付出了很多的感情和精力。
她倆就這麼如膠似漆的過了七年。
情至濃時,王冰曾不止一次的想要跟這個男生結婚,甚至可以算得上是逼婚。
畢竟這是她的初戀,於燕又跟這個人浪費了七年的光陰,而且她已經人到中年了,如果再找其他的人結婚,她真是覺得對不起自己這七年的付出。
再者,她愛這個她親眼看著,從男孩兒變成男人的愛人,真的愛。
因為她的堅持,小男友最終鬆了口,答應帶她回家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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