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版的兇案》第四十六章 不予立案(1)

作者:姜迎·13小時前

第四十六章 不予立案

姜迎沒有理會這條簡訊,她想了想,給春哥發了一條資訊。

「幫我查一個人,他叫陳凱,是陽光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十年前的八月十六號在三高中發生了一場車禍,一輛貨車肇事逃逸,後續是他幫忙給受害人一家辦理的代位追償。」

半個小時後,春哥回了訊息:「跟你說了幾遍,違法的事情不要找我!」

姜迎看到訊息,又耐心等了一會兒。

很快,她就收到了一封匿名郵件。

上面將關於陳凱的個人資訊全都扒了出來。

而讓姜迎感到意外的是,陳凱現在已經不在保險公司上班了,他居然成了恆業商貿的行政總監。

而恆業商貿的前身,就是盛遠貿易!

當年他們家公司破產後,陳屹恆接手了大部分的公司資源,成立了恆業商貿。

姜迎馬上回復郵件,問:「這個陳凱和陳屹恆是什麼關係?」

十分鐘後,郵件了有新的回覆:「陳凱是陳屹恆的遠房表弟。」

“怎麼會這樣?”姜迎皺了皺眉。

如果盜用李偉資訊,在豆瓣閱讀發表《夏日墜樓》的人真的是陳凱,那夏蟲豈不等於是陳屹恆的人?

可這說不通啊!

按照姜迎先前的推斷,知了,夏日知了,夏蟲,這三個身份應該是同一個人。

可如果這三重身份都指向同一個人——陳凱的話,那這一切,豈不等於是陳屹恆設的局?

無論是十年前的許知夏,還是現在的自己,都在被陳屹恆耍的團團轉?

姜迎越想越覺得奇怪,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除非陳屹恆是瘋了,否則他為什麼要費這麼大勁,還盜用別人的身份,自己揭自己的短?把十年前自己費盡心機藏住的黑料,全部透過小說之於眾?

就這樣永遠沒人關注,沒人在意不好嗎?

還是說,他篤定,即便十年前的那兩個案子重新受到關注,也沒人能查到翻案的證據?

回到家後,姜迎又重新梳理了一遍她現在手頭上的證據。

這些證據,應該足夠坐實陳屹恆職務侵佔,挪用公司資產,甚至是惡意舉報公司偷稅漏稅。

同時也能證明,當年在他的授意下,陳哲聯合文學社的人,霸凌過許知夏。

唯一遺憾的是,這些證據,雖然可以證明陳屹恆有殺害許知夏的動機,但卻並不能直接證明陳屹恆就是殺人犯。

想要證明當年許知夏墜樓跟陳屹恆有關,還缺少關鍵證據。

姜迎有些無力的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揉了揉太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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