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年後,我升任北城分公司的副總。
專案提前完成,公司給了我一筆豐厚的獎金。
領到獎金那天,我給自己買了一套小房子。
不大,兩室一廳,陽臺朝南。
客廳的牆上掛著我的獎狀,書房擺著我喜歡的書,冰箱裡只放我愛吃的東西。
搬家那天,同事買來蛋糕。
上面寫著:
【林賞檸,新家快樂。】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回家可以是一件讓人期待的事。
這一年裡,媽媽給我發過很多訊息。
天氣降溫,她提醒我加衣服。
生日那天,她轉了一萬塊,備註寫著“給檸檸買喜歡的東西”。
錢被我原路退了回去。
爸爸也打過幾次電話,語氣從命令變成商量,最後只剩一句“有空報個平安”。
我偶爾回覆。
活著,挺好,工作忙。
僅此而已。
姐姐和陳拓的婚禮推遲了半年。
後來她給我寄來一張請柬,還附了一封很長的信。
她說她終於想起,九歲那年騙完我後,曾偷偷在我枕邊放過一顆糖。
她以為給過糖,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直到我離開,她才明白,有些傷害不能靠一顆糖抵消。
婚禮那天,我沒有回去。
只讓花店送了一束花。
卡片上寫著:
【新婚快樂,各自珍重。】
姐姐給我發來一張婚禮現場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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