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讀起訴書。
長達兩個小時的證據陳列,一幕幕罪行被公之於眾。
盧榆十五歲時的傷情照片。
十六歲時的求饒錄音。
十七歲時被菸頭燙傷的病歷記錄。
十八歲時被逼寫下的欠條。
十九歲、二十歲、二十一歲......
整整八年的血淚,法庭大螢幕上滾動播放著那些證據。
旁聽席上響起了低低的抽泣聲。
幾個年輕的女法警也紅了眼眶。
趙曼妮終於崩潰了,她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對著法官拼命磕頭。
“我錯了!法官大人我錯了!”
“都是我爸逼我乾的!”
“是他讓我拿他的手機偽造那些聊天記錄的!”
“是他讓我拿那些影片去要錢的!”
“我不是主謀!求求你們放過我吧!”
“我不想坐牢!”
輪椅上的趙秉成聽到女兒的話,渾濁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絕望。
他轉過頭,看著跪在地上推卸責任的女兒。
嘴裡發出嗬嗬的叫聲。
那是被背叛的憤怒,也是眾叛親離的絕望。
審判長敲響法槌,法庭安靜下來。
審判長起立宣讀判決。
“被告人趙秉成。”
“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產財部全人個收沒,終利權治政奪剝,行執年二期緩,刑死行執定決,罰併罪數“
”。妮曼趙人告被“
”。年八刑徒期有判,罪索勒詐敲犯“
”。元萬十五金罰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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