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晃就到了1981年年底,蘇晚晚順利完成了答辯。
將會在1982年1月上旬去學校領取畢業證和工作報到證。
是的,蘇晚晚決定接受學校的工作分配,學習成績優異的她被分配到了市商業局成了一名業務處幹事,第一年見習期,主要是調研商戶。
她對分配到的工作很滿意,她本身家裡既有服裝店又有點心鋪。
個體戶想要發展的難點、痛點她太瞭解了,這份工作雖然不能讓她直接就修訂制度,但是她可以調研,形成資料和文字上報,給制定制服的人提供參考依據。
當然,接受這份體制內工作並不意味著以後她要放棄自己的服裝店生意和未來開服裝廠的打算。
而是結合目前個體戶的發展現狀來做的短期打算,如果她不接受分配,只能安安分分的做一家服裝店老闆,不能開分店,不能建工廠,不能批發,也不能僱傭超過7個人。
而且對於這些約束到底持續到什麼時候,她前世的記憶並沒有搜尋到。
被困在一個小店裡,不知期限地等待風口到來,這實在太折磨人。
與其虛度年華,惶惶度日,不如主動入局,走進時代改革浪潮中。
儘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動個體戶工商業發展,哪怕最後只有微小改變,也期望能為國家的經濟探索添一份力。
當然還為了自己的事業版圖,能快一點進入下一個發展階段。
那個時候,她便會抽身離開。
官場的人情世故,察言觀色,她不是不懂,但是平時說話做事兒處處都要把分寸拿捏好,太耗費心神,她自認為沒有這方面的天賦。
她的想法也告訴了家人,他們都很支援。
現在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就是服裝店的營業執照負責人。
一旦選擇進入體制內,就得先放棄這個身份,這是目前機關用人的隱形規定。
陳秀娘建議女兒,把負責人換成沈峰。
蘇晚晚也決定可行,首先他們倆訂婚都4年了,原本也是要畢業後就結婚的,是實實在在的一家人。
蘇晚晚也覺得這麼多年的相處下來,沈峰不僅僅是未婚夫,更是相濡以沫的親人。
她主觀上是完全信任沈峰的,也不願意因為那一點點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就先惡意揣測他。
其次,沈峰雖然負責一部分建築隊的工作,但是那是張強找的關係掛靠到街道名下了,所以他也符合營業執照持有人的要求。
蘇晚晚找了個時間和沈峰商議這件事兒。
“要把服裝店負責人改成我?”沈峰被蘇晚晚的決定一驚,不明白為什麼。
“對啊,我過完年就要到商業局報到了,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機關裡有隱性的用人規定擺在那裡,國家幹部不能在外面做生意,我得在報到前把這件事安排好。”蘇晚晚解釋道。
沈峰聽後這才明白,隨後又笑問道“你這麼相信我?”
畢竟把名字一改,就相當於這個店鋪的所有人是他,受益人也是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