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讓我變成全院笑話?”
“為什麼讓我去恨一個根本沒偷東西的人?”
我聽見時,沒有覺得痛快。
只覺得諷刺。
一套水果三件套,幾萬塊。
他們捨不得買。
又捨不得承認。
於是編了一句“可能被偷了”。
然後這句話像滾雪球一樣,砸到我身上,差點把我的大學生活砸碎。
晚上,我發了一條動態。
配圖是電腦訂單、法院判決和那串序列號。
文案很簡單。
“下次你爸媽說電腦寄到學校被偷了,先查退貨記錄。”
評論區有人刷哈哈哈。
也有人說我太剛,馬嬌嬌太慘。
我沒回。
因為她慘不慘,和我原不原諒,是兩件事。
期末,馬嬌嬌轉專業搬離原學院。
臨走那天,她在我桌上放了一張紙。
上面只有一句話:
“對不起,我恨錯了人。”
我看完,沒有回覆。
也沒有撕掉。
我把它夾進判決書裡。
不是為了紀念她。
是為了提醒自己。
毀掉一個人,不一定需要多大的惡意。
有時候,只需要一句省事的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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