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娘娘,這是為何?”
鄧氏十分不解。
她本以為,柳貴妃堅持讓明珠嫁給沈越,是因為沈家的地位權勢和柳家相當,加上明珠和沈越從小定親,自然比其他人更般配。明珠嫁到沈家,總比別人家更舒心。
但是,顧家和范家,與沈家相比,也不差啊。為了那點青梅竹馬的情誼,讓明珠嫁給一個二婚男子,真的大可不必了。
柳貴妃也不解釋,只是強硬地說:“咱們衛國公府,和越國公府這門親,是當初皇上定下來的,若不是因為誤傳沈越戰死的訊息,怎麼會有解除婚約這一說?”
“既然沈越沒死,那就該撥亂反正,繼續這樁婚事。羅氏出身微賤,哪裡配得上沈越。只要明珠能把沈越牢牢抓住,其他一切都不是問題。”
“嫂子也別想那些有的沒的,趕緊催明珠回來才是正經。從京城去揚州,他們大概要從穎川郡南下,若是明珠能在京城到穎川郡這一路,遇上沈越他們,說不定歸寧之事就不了了之了。”
鄧氏十分鬱悶,這不是明擺著叫明珠受委屈嗎?
“娘娘,我看,還是為明珠另尋良緣吧。”
柳貴妃懶得再解釋,只說:“讓明珠嫁給沈越,是父親的意思,也是大哥的意思。大嫂不如先說服了他們,再來找本宮吧。”
鄧氏啞口無言了。
一個是她的公爹衛國公,一個是她的夫君,她哪個都不敢反對。
沈越他們走到了京畿渭南縣的一個繁華小鎮,就停下來了。
投宿在鎮上最好的旅店,羅景寧總算可以松泛松泛筋骨了。秋葵眼尖,放下手中的活計,過來替她捶腰:“夫人可是累了?”
“嗯,腰痠,這才第一天,後面還有那麼遠的路,想想都累得慌。”
羅景寧是真心不願意去的,只是形勢逼人。
都怪沈越這個臭男人!
想到這件事,瞬間,這個男人一點都不帥了。
秋葵有些心疼,卻也沒辦法,只得說些夫人感興趣的話題。
“冬葵去後廚交代了小二,讓他們明天備好新鮮水果,還有冷盤之類的。這個鎮子看著不大,但是卻很熱鬧,只是天色已晚,夜裡不方便出門了。”
羅景寧有氣無力地說:“我也沒力氣出門了。”
古代的馬車,真不是那麼好坐的。她有過一次經驗了,暈車倒是沒有了,只是這腰痠的問題,卻沒辦法解決了。誰讓這個時候的路,就是那麼爛呢。
“讓冬葵多買點,你們路上也能解解饞。別省著花,反正你們家三爺有得是錢,咱們使勁兒花。”
屋外,路過的沈越和莫來把這句話聽得一清二楚。
沈越摸摸鼻子,難得有些過意不去。他們今天走了八九十里路,雖然不算快,但是也不慢了。一般女眷出門,能走個六七十里都算快的了。
他原來還生怕羅景寧叫苦,沒想到,她倒是一聲不吭。
“你去鎮上打聽一下,這裡有什麼特產、小吃一類的,凡是好吃的就行,你都給夫人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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