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熊楨是孤兒出身,從出生起,就在朝廷辦的育慈院中。
他在那裡長到五歲,就已經人高馬大,看起來像普通的八,九歲的孩子。
他性格憨厚,吃得又多,喜歡護著小夥伴們,育慈院裡那些十多歲的大孩子們厭惡他,經常找他的麻煩。
在他六歲那年的花燈佳節,他跟同伴出去跑腿,藉著佳節賺些銅板,但那些十來歲的大孩子們,卻心生惡念,勾結了城中的地痞流氓,把他賣給了人販子。
熊楨被抓走了,捆進馬車裡,看就要運出城,是石霄月的生母救了他,把他帶回齊國公府,給了他份差事。
他年紀小,說是跑腿兒,其實也就是白養著他。
熊楨這個名字,也是石霄月生母給他起的。
後來,他在石霄月生母身邊,安安穩穩,有吃有喝的過了兩年,還跟著府中的侍衛學了武藝,一切都那麼平穩,熊楨以為,他就會在齊國公府度過一生。
石霄月的生母難產了。
女活母亡,只留下了一個‘鬼臉兒’小嬰兒,那時,守在產房外的石琳,面色鐵青,抱都沒抱新出生的女兒一下,也沒去看瀕死的妻子。
他甩袖就走。
是熊楨,翻窗進了裡屋,跪在恩人面前,聽著她用虛弱的聲音,給剛出生的女兒取名叫‘霄月’,看著用沒有一點血色的唇,仔細叮囑。
“楨兒,你幫我好好照顧這個孩子!”
熊楨答應了,聲音悶悶的,只簡簡單單應了一句:“好。”
但他心中卻已經詛咒發誓,從那一刻起,石霄月就比他的命都重要了。
後來,兩個月之後,石琳在熱孝期,續嫁了南翁郡主,兩人恩恩愛愛,郡主很快懷了孕,並且在孕初期,吐的天昏地暗,身體各種不舒服。
郡主的母親替女兒請了圓壇寺的大師,算出來便是石霄月的命格不好,有些刑剋六親,南翁郡主懷孕體弱,耐不住她。
石霄月得離府清修,方能太平。
當然,這種命格的事,究竟那裡真情是什麼?多數人都是心知肚明,但是該演的戲終歸得演。
比的,就是在石琳心中,誰更重要?
顯然,有王府做靠山,又懷著孩子的新婚妻子,比一個相貌醜陋,沒有聯姻價值又生兒喪母的女兒重要多了。
於是還沒滿週歲的石霄月,被送去了圓壇寺。
熊楨自請跟隨。
那會兒,南翁郡主做的是真絕,處理下人們把剛會爬的石霄月扔到寺院,轉身就走了,就剩下個收足郡主好處的奶孃。
那位簡直就是個佛爺,平日裡,除了給石霄月喂幾回奶,剩下的什麼事都不沾,只知道拿著她的月俸,天天胡吃海塞!
於是,照顧石霄月,給她把屎把尿,換衣洗澡,陪她玩兒,哄她睡覺......
等等等等,所有照顧嬰兒的事兒,靠的全是九歲的熊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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