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他也笑了。
王曉月以為對方是很開心,頓時笑道:“來,合同你看看啊,放心,我們大公司不會在合同上動手腳的。”
“你想想,萬一,萬一你這首歌沒有被選上。”
“其實,等於是白撿了三十萬。”
“當然是被選上最好,等於是共贏,你也出名了對不對。”
李子浩大概地看了一下合同的條款,基本上是把整首歌的作詞作曲演唱的所有許可權,都賣給了這家公司。
三十萬,直接買斷所有的版權價值。
他抿嘴笑道:“那個,王助理,加個零吧,不然的話,這合同我可能籤不了。”
聽到這話。
王曉月整個人都傻了。
“加?”
“加什麼?”
李子浩微微一笑,翹著腿在那,轉著筆。
“我的意思是,加一個零。”
“而且我覺得並不過分。”
“你看啊,這邊寫的是買斷所有的版權權益,而不是授權使用。”
“意味著,哪怕這首歌以後火了,產生任何收益都將屬於你們公司所有。”
“也就是名義上這首歌是我的,但實際上是你們公司的,你們公司想要把歌給哪個藝人唱,那就給哪個藝人唱。”
“三十萬,是不是太少了。”
“我光是賣詞曲,都不止這個價格。”
“而且我賣的還是和授權使用,而不是永久版權,意味著我同樣可以賣給其他人。”
“你現在這個合同,稱得上是霸王條例了,典型的就是吃幹抹淨,就給三十萬打發我。”
王曉月目瞪口呆,她是做夢都沒想到,這個年輕人說話如此直接,而且還是一針見血。
確實,沒毛病,合同的內容就是這樣。
“不是,那個,你,你......”
王曉月有些荒唐地靠在沙發上笑道:“不是,你這個,是不是有點獅子大開口了。”
“三百萬?”
”?嗎得值得覺你“
”?格價的高麼那開歌的你給麼什憑司公“
”。格價個這賣敢不也,歌首一寫,人詞作的名有是怕哪道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