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說你可以問問陶菁菁,我是不是借的。”
劉警官:“就是她的父母報的警,因為這孩子沒有跟父母說過這件事,而且他們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是你教唆了他們女兒去偷家裡的錢的。”
“否則一個孩子,怎麼可能有那麼大膽,偷家裡人的卡,一百多萬給別人。”
李子浩皺起眉頭:“反正我能說的都說了。”
“我知道的事情或許不是全貌。”
“但是我知道的就是,我是找同學借了一筆錢,而且這筆錢也還了。”
“至於手錶,還在我的家裡。”
“手錶肯定在的,我不清楚價值,這個我也可以歸還。”
兩個警官對視一眼,其實他們大概知道怎麼回事了,時間是這種事情在其他的地方可能少見。
但是在燕京,或者說在滬市,還真不少見。
家裡有錢的富家千金,把錢偷偷拿出去給男朋友什麼的,最後家裡人發現,直接報警了。
......
然而事態的發展。
卻似乎超出了李子浩的想象。
他本來以為只是一個誤會,卻沒想到直接把自己關在拘留所裡,而且還扣了手機。
從下午一直到了晚上,飯都沒得吃。
“喂?”
“有人嗎?”
“你好?”
“我這邊什麼時候能放出來啊?”
派出所的民警笑道:“你放不出來,剛才L市那邊來電話了,已經在你的家裡搜到了手表。”
“現在正在協商,是把這個按照轉交到咱們中關村這邊處理。”
“還是說把你送回去戶籍地,然後由L市警察廳那邊來處理。”
“小子。”
“你攤上大事了。”
“人家要控訴你教唆犯罪,詐騙,偷盜。”
“反正這幾個罪名,哪怕是有一個成立了,你可能都要洗屁股蹲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