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電話裡傳來了聲音。
“您好,李子浩先生嗎?”
“我是長江文化出版社的,您的作品 《盜墓日記》第二冊印刷出版已經好了。”
“而且有一個好訊息要通知您。”
“就是有影視公司想要購買你的這部作品的影視改編的版權。”
李子浩猛然嘴巴微微張開,愕然道:“購買我的版權?”
“然後呢?”
電話裡。
“李先生,因為這本是您單獨自費出版的,版權方面我們沒有跟其他合作作品一樣委託運營。”
“所以出版社這邊想跟你溝通一下。”
“你看是您直接和影視公司溝通協商呢,還是說委託我們進行協商,當然您放心,版權費用肯定還是歸您的。”
“只是說畢竟作品是在我們出版社發售,以後如果要改編,也會對實體書的銷量有一定的提升。”
“而且我們也有專業的版權團隊,對市場,對各方面都比較瞭解。”
李子浩笑道:“不賣。”
這話一齣。
電話裡的人直接人都傻了。
本來是想要過來拿到委託代理的許可權的,結果一句不賣。
這不是妥妥的把路都堵死了。
李子浩笑道:“你就跟出資方說,這部作品的版權,低於一個億我是不會考慮的。”
電話裡的編輯撲哧一聲。
“一個億。”
“那肯定不可能。”
“雖然那邊沒有報價,但是正常按照市場上的價格來看,應該是在三百萬到五百萬左右。”
“如果第二冊實體書能夠繼續暢銷。”
“那麼或許能夠談到五百萬以上,您其實可以繼續考慮一下。”
“畢竟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很多作者其實也希望自己得作品被拍攝出來,但是可惜沒有被選上。”
“您的作品有這樣的機會,我覺得應該好好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