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是你?方林呢?”
二樓辦公室。
穿著進口職業套裝的李秋月盛氣凌人,自己如今也是公司老闆,身份地位和方林平起平坐。
“方哥事務繁忙,沒工夫來這裡浪費時間。”
吳紅兵大馬金刀地坐到椅子上。
打量著辦公室的格局。
有一說一。
論起能折騰,李秋月確實是巾幗不讓鬚眉。
透過海關親屬這層身份。
李秋月繞開商業部門,走了僑辦和統戰部門的關係,堂而皇之地開了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
按照方林的話來說,這就是一家皮包公司。
倒買倒賣。
成不了氣候。
“方哥說了,看在劉廠長夫婦的面子上,賠償可以改為購買。”
“十萬塊,買下你們家在南方的工廠和辦公樓。”
吳紅兵拿出一張方林起草的協議,起身拍在辦公桌上。
“十萬?!你們這麼不去搶!”
李秋月一聽就急了。
不算堆積在廠房的電子元器件,單是蓋樓開廠的錢,就不下五十萬港幣。
縱然港幣匯率低於夏幣,那也有三四十萬。
“你別不識好歹,如果對簿公堂,走衙門口,你一毛錢都拿不到。”
吳紅兵不給李秋月半點面子。
愛要不要。
不要就去打官司。
“我回去告訴方林,三十萬,這是我最後的底線。”
聽到打官司三個字,李秋月心裡開始發愁。
有海外親屬,不代表李秋月真的可以橫著走。
畢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