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第一紈絝》第1000章 他想去拔死者後背短刀(1)

作者:吃貨大聯盟·2024-11-26

第1000章

他想去拔死者後背短刀,突然聽到門外有人說話聲,嚇得短刀也不要了,翻牆遁走。

胡屠夫殺了人,越想越怕。回家便將那塊包銀子的包袱給扔到了汴河,而他剛到家不久,那些要債的便上了門。

胡屠夫被那些要債的逼不過,只好拿出偷來的銀子還賬。還完賭債,竟然還剩下了二百多兩。看著白花花的銀子,胡屠夫心中稍安。

接連兩日,胡屠夫都沒敢在上街賣肉。這自然引起皇城司的警覺,孫星雲他們本就在查翡翠巷那日碰瓷的事,令狐雲龍手下來一報。於是結合包拯發現短刀刀柄有油的線索,兩下里一印證,胡屠夫浮出水面來了。

胡屠夫被抓到開封府,開始他是抵死不認。不認好辦,弄去大理寺喝茶。喝了一晚上的茶,回來全招了。

於是案子上報天聽,要知道這種兇殺案是大案要案,死刑是需要天子批准的。

問題就卡在這兒了,趙禎看了報上來的奏疏,不準。

作為一個仁君,趙禎大概也太仁慈了些。因為他查閱了一下這個卷宗,發現了一些問題。

此時,孫星雲他們四個人都在紫宸殿,趙禎看了眼卷宗:“胡屠夫劫財殺人,可並未有直接證據。口供還是大理寺提供的,單純的從一把短刀上,也不能證明就非是胡屠夫所為吧。”

對於死刑的複核,大宋朝同樣選擇極為謹慎的態度。大理寺的口供是刑訊逼供,難免有冤情。至於短刀,也不能直接證明就非得是胡屠夫所持有。

孫星雲大怒:“陛下,他家還藏著二百多兩銀子,這銀子可都是呂相公給孫大娘的。”

“有什麼證據?”趙禎問道:“這銀子有呂府的證據麼。”

“我...”孫星雲有些語塞,沒錯,這銀子都是市面上流通的普通銀兩,沒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就是孫大娘丟的:“那陛下總不能把這殺人犯無罪釋放吧?”

“朕不是這個意思,沒有十足確切的證據,朕無法下旨斬刑,只能充軍流放。況且你這卷宗上還有,出了大理寺犯人還有喊冤的口供。”

從歷史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宋朝是一個很喜歡大赦天下的王朝,其中有記載的一共有四百多次。新皇帝登基、有皇子誕生、要立太子立皇后,不管是發生的喜事兒還是不好的事情發生,都要大赦天下,這就使得那些殺人等犯了死罪的人得到了赦免,當然謀反欺君之罪除外。

水滸中宋江殺了閻婆惜,武松更是殺了好幾個,還有林沖等人,他們幾乎都沒有被判處死刑。

此人不死孫星雲難以平憤,他怒道:“陛下,大宋律法有誤!犯人就是知道喊了冤就不會殺頭,所以無論是不是有冤情,他們都會叫喊。”

“孫星雲!”趙禎氣的一拍桌子。

“臣該死。”孫星雲嚇得慌忙施禮,可他還是據理力爭:“陛下,是不是臣找到確切證據,此人就會被砍頭?”

趙禎想了想:“嗯,只要你人證物證俱在,朕就下旨。”

孫星雲忿忿不平,這還不夠人證物證麼。可律法如此,他也沒有辦法。只有再重新找到一份鐵證,才能弄死胡屠夫。

景祐二年八月,宋仁宗趙禎下詔改革一些對待強盜的不合理的法律條文。如果強盜不持兇器而又搶劫未遂,只判處二年徒刑,搶劫成功,但財物超過一萬文錢並殺傷人的強盜判處死刑。

只持兇器但未獲得財物者處三千里流刑。持兇器搶劫財物五千文錢以上判處死刑。其後宋仁宗又下詔:凡是京師強盜持兇器搶劫,獲取財物四千文錢以上刺配到邊遠地區為牢城兵。從此以後,京城的、強盜所判之罪較原來大大加重,其它地區則寬鬆了許多。

死刑畢竟是甚重的,古人任務死刑有違天道、除非此人十惡不赦。不然對待死刑其實也是非常謹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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