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5章
愚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然後,眾人就做出了這等慘絕人寰的事。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巨大的悲哀。
凌遲在宋代並非法定之刑,但偶爾會被用來對付窮兇極惡之輩。不過,宋朝凌遲的行刑方式,倒不是明清凌遲那種“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而是“先斷斫其支體,次絕其吭”,但這也已經非常殘忍了。
一向仁厚的趙禎為什麼會下這道凌遲之刑,而且並沒有為後世詬病,那是因為荊湖一帶殺人祭鬼,實在殘忍至極。
湖外風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兒婦女,生剔眼目,擷取耳鼻,埋之陷穽,沃以沸湯,糜爛肌膚,無所不至。”
直至南宋後期,還有荊湖地區的地方官釋出了“殺人祭鬼禁約”:“訪聞本路所在鄉村,多有殺人祭鬼之家,平時分遣徒黨,販賣生口,誘掠平民,或無所得。則用奴僕,或不得已,則用親生男女充代,臠割烹炮,備極慘酷,湘陰尤甚。......如有違犯,不分首從,並行凌遲處斬,家屬斷配,家業抄籍充賞。”
請想象一下:當這些報告“殺人祭鬼”惡俗的奏疏送達御前,如果你是趙禎,你會不會感到憤慨?內心有沒有生出一種試圖以重典懲治之的衝動?我相信,趙禎應該是深深震驚於“殺人祭鬼”的野蠻行徑,才憤然下詔:“如聞荊湖殺人祭鬼,自今首謀若加功者,凌遲、斬!”
(其實荊湖乃是荊楚兩湖地區,非本書所指乃是一條河名曰‘荊湖’。小說戲劇效果,不必較真。)
這種慘絕人寰是祭祀活動,沒想到還是被孫星雲親眼遇到了。
“大寶,玲兒!”下面孩子的父母哭成一團,可面對愚昧的祭祀活動,他們也無可奈何。
那神婆大手一揮:“將這倆孩子割去耳朵,挖去眼睛,拋入荊湖,以祭我水靈娃!”
孫星雲明白了,這些家家戶戶百姓門前掛著的稻草娃娃就是水鬼靈娃。這水靈娃就是眾人祭祀的物件,因官府屢次嚴厲打擊,這些祭祀的百姓才會秘密進行。
到了如今,殺人祭祀的活動基本已經沒有了。因隆環鎮這地方屬於兩州三府交界的三不管地帶,地方官府控制力薄弱,給這些妖人以可乘之機。
當地百姓還對此祭祀深信不疑,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保平安。可又怕官府查,所以整個鎮子的百姓見到孫星雲他們都充滿了戒備和敵意,他們怕的就是這些外地生人報官。
祭祀活動有多殘忍,先是將兩個孩童的眼睛耳朵割去,然後再把人扔進河裡。在他們的認知裡,水靈娃是個凶神惡煞的厲鬼。他不喜歡祭祀給他漂亮的童男女,所以這些祭品必須挖眼割耳。
在這個時代還有如此無知愚昧慘絕人寰的事,孫星雲準備動手了。他招呼狗腿子,準備發起進攻,誅殺首惡。
張夢縈更是氣的渾身發抖,生為人母,她最看不得的就是孩童受苦。將心比心,蓁蓁是她的命。若是有人敢欺負孫蓁蓁,張夢縈必然會將對方碎屍萬段!
然而更讓眾人吃驚的是,跟著神婆上臺行刑的,竟然是聶掌櫃夫婦。
只見這夫婦二人手持利器,面無表情的上了平臺。聶掌櫃手裡拿著一把尖刀,刀鋒鋒利,專門割耳所用。他的妻子拿著類似一個勺子樣的利器,那是用來挖眼的。
兩個孩子嚇得哇哇大哭,臺下的百姓麻木的跪在地上。只有孩子的父母哭的撕心裂肺,可並不敢上前。
神婆又開始鬼叫,然後伸出手掌一拍,緊接著臺上的聶掌櫃和妻子就準備動手。
“住手!”最先忍不住從岸邊草叢跳出來的是張夢縈,她一臉憤怒的衝了出去,人群登時大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