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城主受了傷,是被擔架抬進來的。
此時他顧不上身上的傷痛,先看了華國起草的條約,中、英、法三國語言都有,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完之後,他冷笑道:“你們就算殺了我,這份條約我也不可能籤的。況且,我只是一個小城主,不能代表我的國家簽字。”
兵敗被俘是無可奈何的事,但他不能籤這種損害國家尊嚴和利益的條約!
況且,他認為這兩場戰爭的失利,主要還是他們太輕視敵人。沒想到敵人會有軍隊從巴拿馬過來,才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再就是華國人太狡猾,又是水淹又是火攻的,太不要臉了。
如果英吉利國從本國派出大軍來,兩國正面交戰,華國人一定會被打跑。
到時候即使他死了,女王陛下一定會為他們報仇的!
“你不籤嗎?”楊安皺眉道,“那沒辦法了,那我們只能蓋上你們那位死去的首領的私印了。”
費城城主愕然,世上怎麼會有那麼無恥的人?連死人的名聲都不放過?
此時資訊傳播滯後,很多事情都是事後流傳的……到時候只要他也死了,那就死無對證,只要華國和法蘭西國達成一致口徑,將來自可以說條約是那位首領生前籤的。
“你們沒有他的手寫簽名!”城主憤憤地說道。
楊安冷笑:“你也年紀不小了,怎麼還會那麼天真?要一個簽名很難嗎?哦……其實你不籤也不要緊的,我們也順便弄到了你的簽名字跡。”
模仿字跡不可能百分之百一致,但只要有八九成就行了。
說到底,條約也只是一個形式。
紙張的約束力能有多大?此時又沒有負責監督的國際組織,即使簽下了條約,也是可以賴賬的。
歸根結底,條約能不能落到實處,還得看後續各國的實力!
楊安等人也不指望這一紙條約就能永久地拿下北美……他們要的只不過是一個名正言順,真正靠的,還是他們手中的堅船利炮!
這個道理,楊安明白,英吉利人和法蘭西人自然也明白。
看著視死如歸的費城城主,法蘭西人也有些佩服他,勸道:“你籤不籤都改變不了兵敗失地的事實,還是簽了吧……留下一條命回國報信不好嗎?”
簽了字,就是和談一方的代表,自然要放他活著、把這份條約帶回國。
費城城主看著法蘭西人,冷冷地說了一句:“你們和異教徒聯盟,上帝會懲罰你們的。”
但他也明白,此時他答不答應,都改變不了事實。臉色變了又變,終究還是簽了……
法蘭西人聽了他的話,也不高興了,這些英吉利人真是不知好歹,誰是異教徒?死了的才是異教徒。
眼看著協約簽訂,楊安和陳璋對視一眼,心中都湧現出一股豪情。
北美大陸,他們終於來了!
新約城,要插上華夏的旗幟,這是一個好的開始,未來凡是太陽昇起的地方,都有華夏的旗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