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實習警察,真沒想破案啊》第469頁 大兒子不是不管她(1)

作者:瘋小鳥·2025-01-21

大兒子不是不管她,每月都給她錢,但是卻不願意接她一起住。

因為她太鬧騰了。

她本來就偏心小兒子,小兒子失蹤後,更是看大兒子不順眼,整天摔摔打打,挑他的刺,再好的人也受不了。

大兒子出去單過之後,她一個不順就要打上門去,攪得左鄰右舍都不安寧。

現在年紀大了,卻又想讓兒子接他去住,兒子怎麼可能願意。

所謂的母慈子孝,母首先要慈才行。

三十年前失蹤的人不止汪成風一個,但是符合條件的就只有他,不僅是年齡符合,也跟江德正有過交集。

他們當時在學校的宿舍是挨著的,但是沒聽說他們有過沖突。

不過,既然符合條件,DNA還是要驗的,他們去找汪成風母親的目的就是這個。

所以,也沒跟她過多掰扯,東西拿到就走了,剩下的事情由社群民警去處理。

沒想到,驗出來的結果,那具屍骨就是汪成風。

並不是他們剛開始猜的端木康。

他們找到了當年跟汪成風同一宿舍的舍友,從他們那裡打聽到了一件事。

汪成風這個人,表面看著挺和善的,其實慣會捉弄人。

當年追求餘鶯的人很多,汪成風也是其中的一個,當然餘鶯也沒答應他。

餘鶯那會把自己架得高高的,對誰都是不答應也不拒絕,這樣每個人都能幫她做事。

不過,時間一長,大夥都看清了她的真面目,大多人都不肯再被她利用,只有一個人除外。

那就是江德正。

無論餘鶯怎麼對他,他都任勞任怨的供她驅使,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舔狗”。

有了他作比較,汪成風之類的覺得自己被餘鶯利用的那點,簡直不值一提。

而且正因為有了江德正做比較,他們心裡還有了莫名其妙的優越感,於是越發看不起他。

餘鶯有了男朋友這事,他們都知道了,因為有人在外面看見他們手拉手在一起。

那個男人看起來跟他們就不是一類人,他們雖然有點嫉妒,但知道自己比不上,也都死了心。

本來就要畢業了,大夥也沒這個心思。

可汪成風不一樣,比不上別人,還不能在江德正身上找找優越感嘛。

於是,汪成風想了個好主意,要讓江德正出個醜。

他們告訴江德正,其實餘鶯也挺喜歡他的,他表現這麼好又堅持了這麼多年,誰能不感動。

讓他膽子大一點,趁著要畢業了趕緊求個婚,就在操場辦,他們能幫他,要不然等女神跟別人跑了,他就後悔莫及了。

。了絕拒鶯餘被卻,白表的希懷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