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實習警察,真沒想破案啊》第481頁 還真有這樣的事(1)

作者:瘋小鳥·2025-01-21

“還真有這樣的事?”許海不相信。

許海是專案組裡年紀最大的一個,今年四十歲,做了近十八年的刑偵工作,是個堅定的唯物主義者。

“好了,大家不用爭論這個,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什麼都有可能發生,我們現在說回這個死亡預告。”袁楓出來把跑偏的話題拉回來。

第二次死亡預告事件發生後,他們就一直在查,想看看這兩起事件有沒有關聯的地方,對方到底是在選擇什麼樣的目標下手。

但是,他們發現這兩次的目標沒有任何相似之處。

第一次對方選擇的目標是一輛長途客車,第二次的目標是一輛校車。

這兩個目標之間沒有任何關聯,或者他們只是隨意選擇的目標,主要目的就是製造混亂。

於是,他們又把目光放到了肇事的司機身上。

這一次,他們發現了相似之處。

這兩個肇事司機,都是五十來歲的人,而且都是獨居。

當然這並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這兩個司機,身上都揹負著命案。

袁楓把兩個司機的照片投映到螢幕上。

第一起事故的司機叫段偉,四十八歲,相貌普通。

事發前,他一個人獨居,也不太與人來往,跟江德正一樣,沒事喜歡喝點小酒。

江德正的案子沒有出現前,他們沒有查到他的可疑之處,如果不是死亡預告,他們真的只會把這件事當成一起意外事故。

但是當他們在江德正家挖出屍骨之後,他們想到了段偉的經歷。

段偉跟妻子是訴訟離婚,那會雙方鬧得很僵,不僅對孩子撫養權有爭議,財產也各不相讓。

他們只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誰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誰就能拿到那套房子。

為了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代理律師給妻子出了個主意,孩子還小,只要把孩子控制在手裡,法院基本就會判給她了。

於是,妻子趁他不注意把孩子送回了老家,給外公外婆養著。

離婚官司打了兩年,孩子就在老家待了兩年。

最後法院把撫養權和房子都判給了妻子,理由是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

法院判決後,段偉曾經喝醉酒,跑去那個律師事務所鬧騰,對方報了警還把他拘了幾天,出來他就老實了,再也沒鬧過。

可他真的會如此老實嗎?俗話說會咬人的狗不叫,越是看著老實的人,越可能幹出大事。

江德正的事情出來後,他們就去查了一下他妻子的情況。

發現他妻子離婚不久,就把判給她的房子賣了回了老家。

然後又把孩子丟給父母,自己跑去南方打工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