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1003章 審判長敲響法槌(1)

作者:霏傾·2025-02-27

第1003章

審判長敲響法槌:“經過合議庭商議,證人藍菊的證言證詞真實有效,將納入評議。公訴人和辯護人還有沒有問題要質詢證人的?”

公訴人和寧稚都回答沒有。

公訴人申請傳喚臨時新證人出庭作證。

證人宣誓後,向法庭介紹自己:“我叫熊麗鳳,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鄰居。”

公訴人:“案發當天下午三點到四點之間,你是否在家?”

熊麗鳳:“在家。那天是星期六,我一整天都在家帶孩子做作業。”

公訴人:“下午三點到四點這段時間,你是否聽到1102戶發出爭吵聲?”

熊麗鳳:“沒有。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下午很安靜。”

公訴人:“你為什麼記得很清楚?當時是有什麼特別的情況嗎?”

熊麗鳳:“秦文珍和她丈夫經常在週末大吵,有時候影響我孩子做作業,我會過去敲門讓他們別吵,但那天我記得他們沒有吵架,所以我家孩子作業做得很順利。而且傍晚警察來了後,我知道秦文珍把她男人殺了,我還納悶,平時吵那麼兇沒殺人,不吵不鬧的反而把人殺了?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公訴人:“有沒有聽到他們家孩子的哭聲?”

熊麗鳳:“沒有。就是什麼聲音都沒有。”

公訴人:“審判長,被告人聲稱案發時,因為與被害人發生劇烈爭吵,且被害人毆打其子,因為正當防衛才將被害人殺害。但根據證人熊麗鳳的口供,案發時,案發現場根本沒有任何聲響!”

審判長:“辯護人,有沒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寧稚將話筒拉到身前,看著熊麗鳳。

她和曾子君之前去找過熊麗鳳,熊麗鳳連門都沒開,隔著鐵門破口大罵秦文珍。

原因是秦文珍在家殺了王江成,導致樓棟房價暴跌,風水變差,無人接盤。

所以熊麗鳳當時拒絕她和曾子君的詢問。

當時熊麗鳳還不是檢方的證人,後面不知道為什麼又樂意出來作證了。

寧稚:“證人,你一共有幾個孩子?”

熊麗鳳:“就一個。”

寧稚:“孩子多大了?”

熊麗鳳:“上初一了。”

寧稚:“你說案發時,你陪著孩子做作業,並未聽到隔壁發出任何聲響?”

熊麗鳳:“是的。”

寧稚:“你說平時都能聽到被告人和被害人爭吵,反而是案發當時沒聽到?”

熊麗鳳:“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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