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253章 去洗手間的路上(1)

作者:霏傾·2025-01-23

第253章

去洗手間的路上,碰到了劉鵬。

他拿著電話,腳踢著牆壁,朝電話那頭大吼:“你他媽把我的事情都告訴李娟了?她今天到法院作證了!作證我想搞死羅薇薇!我他媽這下拿不到俊俊的撫養權了!如果我拿不到撫養權,你和李娟都給我等著!看我不打死你們!”

羅薇薇驚恐地頓住腳步,無聲地對寧稚搖了搖頭。

倆人往回走。

羅薇薇實在是被打怕了,根本不敢面對劉鵬,所以下午她就坐到旁聽席去了。

他們回到法庭旁聽席。

蕭讓和孫晴不在原告席上,倆人不知去哪裡。

寧稚視線尋找著蕭讓的身影,過了一會兒,看到他和孫晴手中各拿著一杯咖啡,站在外頭,邊喝邊說話。

倆人看上去心情不錯,有說有笑。

寧稚覺得蕭讓這個狀態,判決結果應該沒問題了。

可看到他和孫晴登對地站在一起,又覺得刺眼。

過了會兒,劉鵬和律師也進了法庭。

他看見寧稚和羅薇薇坐在旁聽席,惡狠狠地朝她們走來。

羅薇薇嚇得躲到寧稚身後。

寧稚直面劉鵬,眼神挑釁。

律師在劉鵬耳邊說了什麼,他才回到被告席,期間接到電話,又出去了,直到第二庭開庭,才回來。

寧稚送羅薇薇坐回原告席,要回旁聽席的時候,蕭讓和孫晴剛好進來。

她和蕭讓互望一樣,立刻移開目光,回到旁聽席。

如今看到蕭讓的眼睛,她還是會在他眼中迷路。

合議庭入席,審判長宣讀判決結果:

“被告在與原告婚後,出軌、與他人同居,並且對原告實施嚴重的家庭暴力,被告行為惡劣,已造成原告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被告執意不改,不僅沒有絲毫悔改之心,甚至產生了謀害原告生命的打算,威脅到原告的身心安全,原告提出離婚申請合理。本席據此裁定準予離婚。考慮到婚生子劉俊不滿兩週歲,應跟隨母親生活,現本席裁定劉俊的撫養權由原告取得,被告可在不影響劉俊生活與學習的情況下進行探視......”

法官宣讀完判決結果,劉鵬當場失控:“我不服判決!我要上訴!”

法官敲響法槌,讓庭警把他帶出去。

羅薇薇抱緊了寧稚,喜極而泣:“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她鬆開寧稚,抬手胡亂抹了一把眼淚:“我要去接俊俊!去問劉鵬要俊俊!”

寧稚趕緊提上包,跟著她出去。

羅薇薇在大廳堵住劉鵬的去路,大聲質問道:“俊俊在哪裡?把俊俊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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