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725章 寧律(1)

作者:霏傾·2025-01-23

第725章

“寧律,這裡是前臺,有一位叫於麗的律師要找您。”

寧稚回想幾秒:“我不認識叫於麗的律師。你問她是哪個所的?”

“稍等。”過了幾秒,前臺說,“她說她是徐州的律師,找您,是為了請您代理她的撫養權糾紛案。”

“請她到小會議室。我馬上過去。”

寧稚帶上電腦和記錄本,去了小會議室。

坐在會議長桌一側的女士站起身,對她點了點頭:“寧律師你好。”

“於律師你好,請坐。”寧稚在她對面坐下,“找我代理你的撫養權糾紛案是嗎?”

“是的。”

於麗從包裡拿出一本厚厚的資料夾。

“我的兒子,被前夫藏匿六年了。這六年時間,我一共起訴過男方六回,男方也起訴了我多次,去年最後一次起訴我,孩子的撫養權被判給了男方。我於是投訴了涉事各方,包括當地的區、市級教育局、徐州當地的中級法院。”

寧稚問:“你為什麼要投訴教育局和法院?”

“孩子去年九月該上初中了,他的戶口和撫養權一直在我這邊,男方要求我把孩子的戶口遷到他那兒,方便孩子在安徽上初中,我拒絕了,他就把我給告了,理由是我阻擋孩子受教育,法官就孩子的教育權問題,把撫養權判給了男方。

但孩子的戶口一直在我這兒,男方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最終讓孩子在安徽上了初中。招生程式肯定是有問題的!因為孩子的戶口一直在我這兒,對口的學校在我家!所以我投訴了安徽當地的教育局!把撫養權判給男方的法院,我也投訴了!”

她一連串輸出,寧稚認真聽著,但還是有些問題搞不明白。

“孩子的撫養權,是最近才判給男方的,之前一直在你這兒?”

“是的。”

“男方在孩子幾歲藏匿孩子?男孩還是女孩?”

“在孩子八歲時藏匿的。是男孩。”

寧稚嘲諷地笑了下:“又是趁孩子到了能表達跟隨哪一方生活意願的年齡藏匿的孩子。”

“是的!”於麗難過道,“我本來已經絕望了。可最近聽說您打贏了一起撫養權案件,孩子八週歲被藏匿,並表達了想和父親一起生活,但您還是幫母親贏得了撫養權。”

寧稚點點頭:“是的。那個案子的孩子被藏匿了15個月,孩子的爸爸和奶奶太寵溺孩子了,導致孩子整個人胖了一倍。孩子健康受影響、成績退步明顯,我們這才找到突破口打贏官司。你孩子現在是什麼情況?”

於麗紅了眼睛:“我不知道。這六年時間,我只見過孩子兩回,而且是在影片上,孩子跟我講了不下三句話就掛了。我不知道孩子在哪裡,也不知道他過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孩子那三句話講了什麼?”

“他說——不要老想見我了,我不能見你,我也不想見你。”

於麗淚流滿面。

寧稚把紙巾盒推到她手邊:“這麼說,孩子現在已經十四歲了?”

於麗邊擦眼淚邊點頭:“是的。雖然我一直不願意承認,但其實我也知道,我已經真的失去這個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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