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729章 寧稚從沒見過這種操作(1)

作者:霏傾·2025-01-23

第729章

寧稚從沒見過這種操作,蹙眉道:“男方搶走孩子,還自己報了警?”

“是的。他把孩子帶到酒店,並主動告知了警方。民警就去酒店進行調查,見到了孩子,給孩子錄了影片,可他們卻沒辦法帶走孩子。”

寧稚聽明白了,感慨道:“當時只能作為警情處理,民警沒有執法權,這得由法院執行局進行強制執行。”

於麗激動道:“可我拿著離婚判決書去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他們卻說,他們無法對一個具體的人進行強制執行!孩子被人強行帶走,男方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找警察。他們駁回了我的強制執行申請!我又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還是駁回。提出複議,同樣被駁回。”

她看上去很痛苦,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可又沒辦法阻止滑落的眼淚。

她不斷用手挫臉龐,深呼吸平復情緒:“作為一名職業律師,我窮盡了書本、從業經驗、同行教我的一切法律手段,我都沒辦法把我的孩子帶回身邊。我不明白,為何法律已經如此健全了,可我還是帶不回我的孩子。”

寧稚也很感慨。

“孩子被帶走後那半年,我一共起訴了四回,回回都被駁回。18年,我繼續起訴,還是被駁回。我像西西弗斯一樣推著石頭,很絕望。”

寧稚也紅了眼眶:“後來呢?”

“我只能不斷起訴。三年後,法院支援了我的請求——一週探望一次孩子。可男方根本不配合,我只能找執行局強制執行,可也僅僅是在影片上見過孩子一面,孩子跟我說了三句話——不要老想見我了,我不能見你,我也不想見你。”

話到這裡,於麗難掩痛苦,眼淚直流。

寧稚抽出幾張紙巾給她,幫她倒了一杯熱茶。

“去年,因為孩子上初中的事,我拒絕將孩子的戶口遷到安徽,男方趁機起訴撫養權變更,說我不讓孩子讀書,損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權。這一次,法院把撫養權判給他了......”

於麗崩潰大哭。

寧稚嘆氣:“在撫養權和孩子的受教育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法院出於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全面保護,只能優先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權。”

於麗哭道:“我知道!可我不認!孩子在我這兒,也能受教育!並不是說我不讓孩子受教育!我只是希望孩子回到我身邊接受教育!”

寧稚勸道:“如今的司法實踐,對搶奪藏匿孩子的行為,並沒有懲戒依據,對不得隨意改變孩子生活現狀這一點,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紫絲帶媽媽想要回孩子,很難。之前米馨走人格權侵害禁令,也是險勝,如果男方不配合交出孩子,執行局也沒辦法。我會幫你打官司,但我希望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於麗哭著點頭:“這是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如果這一次,我還是失敗了,我將永遠地放棄要回孩子。”

......

寧稚直到下班上了蕭讓的車,胸口那團悶氣還沒散開。

“於麗這個案子啊,辦完能老三歲。真的太壓抑了。”

蕭讓問:“現在什麼進展了?”

“就是沒進展才恐怖啊。”寧稚感慨,“就是你窮盡了所學到的知識,都沒辦法透過法律的手段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那種無力、迷茫。”

“不是要走人格權侵害禁令麼?”

“現在對她來說,法律彷彿成了一紙空文。這六年,她都告了無數次了,最後一次,她要求一週見一次孩子,贏了,但男方不配合,有用嗎?我真的很怕人格權侵害禁令雖然贏了,但她依然見不到孩子。”

蕭讓拍拍她的肩膀:“不想了,咱們先去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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