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874章 代駕司機再次坐在證人席(1)

作者:霏傾·2025-01-23

第874章

代駕司機再次坐在證人席。

程儒言申請法庭播放方才他妻子出庭作證的全程。

代駕司機邊看邊抬手撇額上的汗。

影片播放結束,程儒言看向代駕司機:“給你妻子轉了六十萬的老闆是誰?”

代駕司機眼睛看著地板,沒敢看任何人:“我......我也不認識那個人。”

程儒言:“你們是怎麼聯絡上的?”

代駕司機:“九月十幾號,我和往常一樣,在霄雲壹號門口等著搶單,有個年輕人從外頭進來,讓我幫他開車,開到將府公園南門。我照做。到了那邊,我打算拿著錢就走,但他卻問我想不想幹一票大的。

我一聽就來勁了,問他有什麼好路子。他讓我9月30號那天晚上,上霄雲壹號接一個老闆,老闆的車牌號是京A89666,把老闆拉到這兒,並把後排車門開啟,直到一個姑娘上了車,我再離開......

那天晚上如果完成任務,隔天就給我打三十萬。如果警察找我問事,我得說是那老闆要求我拉他去的。事成後,再給我打三十萬......”

程儒言:“你難道就不想想,這事兒是不是有什麼貓膩麼?代駕十五分鐘的車程,給你六十萬,這錢你怎麼敢掙呢?”

代駕司機:“我尋思著也沒殺人放火,就是把人拉過去,然後撒個謊,說那人主動去的,也沒幹啥害人的事兒......就答應了。”

程儒言:“案發當晚,也就是今年的9月30日晚上,你代駕的老闆有沒有在法庭上?”

代駕司機小心翼翼看一眼蕭讓,小聲說:“有......就是被告人......”

程儒言:“證人,請你告訴法庭,案發當晚發生的事情。”

代駕司機:“9月30號晚上十點左右,我看到小弟把京A89666的車開出來,我立刻上去接過鑰匙,說自己是這個老闆喊的代駕。我上車後,老闆也上車了,他坐在後排,仰著頭,好像很困的樣子,但還是報了個地址給我,讓我把他拉到那個小區地下車庫A電梯間旁邊的車位,就可以走了。

我沒聽他的,因為我已經答應了另一個老闆,要把他拉到將府公園南門。我把車開出霄雲壹號,車主老闆就睡著了。我順利把他拉到將府公園南門口,過了一會兒,就有一姑娘拉開車門上了車,然後我就下車走了。後面他倆發生了啥事兒我就不知道了。”

程儒言看向合議庭:“審判長,給證人三轉賬六十萬的銀行賬號,為福建一成年男性出租的簽帳金融卡,卡主於一年前將簽帳金融卡以每月500元的價格出租給境外洗錢黑勢力團伙,這60萬非卡主本人轉賬。”

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公訴人,需不需要詢問證人?”

公訴人:“證人,你說‘被告人報了個地址給你,讓你把他拉到那個小區地下車庫A電梯間旁邊的車位’,你所說的這個地址是什麼?”

證人想了想,說出了蕭讓和寧稚居住的小區地址。

程儒言立刻提交了公寓和車位的產權證影印本,證明這個地址是蕭讓所有。

公訴人:“我方沒有問題詢問證人。”

審判長讓庭警把證人帶離法庭。

程儒言申請提交新證據:“審判長,這是案發當晚,被害人在網約車上的錄音,以及通話記錄清單。可以看到相應的時間裡,被害人的手機號,沒有撥入或撥出任何電話,但她卻拿著電話,假裝與人通話,並故意強調自己不會跟客人開房,以此引起網約車司機的注意,併為她作證。我方認為,有必要搞清楚被害人當時在網約車上,到底是跟誰說的這通話。我方申請被害人邱月月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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