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4章
婆婆急道:“取保候審的話,還是要打官司對嗎?如果我兒子沒做過,不能就這麼放了他嗎?”
年輕女士也緊張地望著寧稚,期待寧稚說出她們想要的答案。
寧稚無奈道:“做出拘留的決定,意味著警方已經有初步的證據支援,這種情況下,直接釋放的可能性比較低,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
婆婆開始抹淚。
年輕女士也一臉焦慮。
寧稚說:“現在當務之急,就是先讓律師進行會見,積極爭取取保候審,讓當事人儘快出來。這樣吧,二位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喊我。我先出去。”
她把會議室留給倆人。
回到工位,曾子君問:“什麼案子?”
“猥褻兒童。”
曾子君:“......”
寧稚倒了一杯水喝,見兩位女士開了會議室的門,朝她招手,趕緊拿上空白的代理協議迎過去。
“我和我婆婆商量過了,我們願意請你當律師。請問律師費怎麼算呢?”
寧稚從資料夾裡抽出一張報價單給她們:“刑事案件的話,我們一般分階段收費。這個案子,偵查階段2萬元;審判階段收多少律師費,得等我會見了當事人,瞭解案情後才能給出具體的報價。”
三個人回到會議室,年輕女士仔細看報價單,小聲對婆婆說:“媽,這裡寫著審判階段3-10萬,還是可以的。籤吧。”
婆婆淚眼婆娑地點點頭。
簽好代理協議,送走她們,寧稚立刻前往看守所申請會見當事人。
這位涉嫌猥褻兒童的當事人叫張波,長得清瘦斯文,戴一副細金框眼鏡。
他猥褻的物件是他的女學生,7歲。
如果猥褻是真的,那麼大機率還有戀童癖。
寧稚強壓下心中的不舒服,自我介紹:“我是乾元所的合夥人律師寧稚,你太太和你母親委託我代理你的案子。我現在需要先了解案情,你得把案發當時的情況告訴我。”
“你好。”張波眼神閃躲,“我真的沒有猥褻那孩子,都是誤會。”
寧稚開啟錄音筆,掩在鏡片後的目光犀利地看著張波:“我是你的律師,我是來幫你的,你儘管把案發當時的情況告訴我就行,不需要有心理負擔。”
張波點點頭,緩緩說道:“我在百家灣一家培訓機構教小朋友畫畫。案發那天早上,我著急出門,忘了穿內褲,上課的時候起了反應......”
寧稚蹙眉瞧著他:“然後呢?”
“有點難受,我就在課間的時候,把拉鍊拉下來,調整了一下。就在這時,津津剛好轉頭,看到了,我一時間很緊張,就把她背對著抱到我腿上......我的本意是遮掩......”
李津津是本案的被害人,一名7歲的小女孩。
寧稚胃底不適,強忍著,刨去對案情無用的描述,總結道:“你是說你在下課的時候,當著學生的面,脫了褲子,把學生抱到你的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