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奇術》第116章 我的目光在日記裡面的文字上緩緩移動(1)

作者:吳半仙·2025-01-28

第116章

我的目光在日記裡面的文字上緩緩移動。

六重罪:

1. 無辜惱害殺戮常人者雷誅不赦。

2. 心性不正、惡毒之極、修邪法者雷誅不赦。

3. 化為半人形或人形jian淫常人者雷誅不赦。

4. 偷盜常人精氣煉丹以至常人死傷者雷誅不赦。

5. 依仗法術惑亂天象興風作浪者雷誅不赦。

6. 盤踞鄉里作禍村寨無辜散災者雷誅不赦。

十八輕罪:

1.信口雌黃誹謗聖賢者折損道行。

2.假借先聖疑惑常人者折損道行。

3.為貪口腹無故殺生者折損道行。

4.空無因緣降災常人者折損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滅道行。

6.擅自擾鬧佛道殿堂者護法廢道。

......

我一路看下去,後面還有諸如為報私仇的,破壞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壞人倫的,幫惡人斂財的,任意附體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屬於十八輕罪。

但這最低的也都是折損道行,嚴重的道行全毀,不過這還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條重罪,任意哪一條都是雷誅不赦,也就是直接誅殺,形神俱滅。

至於後面的三十六條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則屬於更詳細的一些規定,若犯,未必折損道行,但對修行不利。

大抵內容,就是規定仙家要戒殺、戒嗔、戒貪、禮敬聖賢,為佛道護法,不許常居煙火之地,不得妨礙常人生活,應以修道正果濟世利人為先,名利放於其後。

還有,不得隨便顯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煩惱。

除此之外,還規定了哪些情況下,仙家可以出手懲戒、施加手段,還有哪些人可以收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強收。

可以說,仙家的規矩是非常嚴格,並且很講道理的。

我不由明白了,為什麼蟒天花沒有經常出來和我溝通,也沒有干涉我的生活,而是讓我自己好好修行,原來身為仙家,和凡人和香童之間的規矩還這麼多。

我本來還想繼續看下去,但看到這裡就已經頭昏腦漲,眉心也一陣陣的作痛,趕忙放下,屏息靜氣,盤膝而坐,過了好一陣子才慢慢緩過來。

看來,這本書不能一蹴而就的看完,更不能囫圇吞棗,我還是留著慢慢看吧。

又過了一會,我閒著沒事,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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