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還沒。”我回答。
“那我炒個菜,咱爺倆喝點?”父親雖然在詢問我,但說話時已經轉身朝屋裡走去。
我打上一桶水,拎進屋,倒入水缸,進屋換了身衣服,坐在炕上等著。沒一會兒,飯做好了,父親倒了兩碗酒,我陪著他喝了點兒。吃飽喝足,父親說他有個徒弟今天病了,沒去鐵匠鋪,要去看看。他走後,我收拾了碗筷,便回屋坐在炕稍研究案件。
其實整個案件已經基本理清,嫌疑人便是在北都開飯店、酒樓的,由關家墳來此地做生意的買賣人,曾聽過李石、李玉犯下的案子,或許當年親口品嚐過李玉廚藝之人。看上去範圍很廣,但以上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在加上家裡養狼狗,範圍就會縮小很多很多。畢竟全部條件都符合的人,不可能很多。
除了以上幾點外,還需要有個條件,就是能夠儲存屍體,骸骨。如果猜的沒錯,兇手雖然把死者頭顱丟了出來,但身體並沒有,一定還藏在犯案人家中。
想到這兒,我拿起鋼筆,寫下了去店鋪詢問時需要留意的幾點:一,死者既然被鹽,或者鹽水浸泡過,那肯定有浸泡的容器,水缸?既是飯店之類,人來人往,把屍體泡在水缸未免太明目張膽了吧?雖明目張膽卻不無可能,如若符合以上條件,家中有多個水缸,亦或者地窖?需要留意。
二,今天調查狗肉館時,因為狗是在另外一個院子被殺處理好後才送去飯館,我就突然想到,本案犯案者也極有可能是這樣,處理屍體的地方,未必就是在飯館內部,很可能有個隱蔽的院子。
三......剛在本子上寫下這個數字,我緊皺起了眉頭,想起之前那個施粥棚子,以及小乞丐的話。我幾乎可以肯定,當晚逃走的桂花肯定去過施粥棚子那邊,如果桂花是在施粥後遇害的,那是不是說明,犯案者那晚也去了施粥棚子施粥?
想到這兒,我拿出懷錶看了看,此時才剛過七點,騎腳踏車一個小時應該能夠過去。我起身背上包,找了一截繩子,來到院子,把手電筒綁在了車把上,推車出門時,正好撞見父親回來。
“這麼晚了幹嘛去?”父親問。
“查案。”我沒多說,直接上了腳踏車。
“小心點兒。”父親在後面喊了句。
有路燈的地段,我便關上手電筒,沒有路燈時在開啟照亮。路上沒什麼人,騎起來也順暢,四十分鐘我便到了施粥棚子這邊。此時棚子裡點著幾盞煤油燈,四周圍著不少人,能有二三十個。
我將腳踏車放在一邊鎖上,然後走近些,棚子裡有三個夥計,桌子上放著兩個木桶,有領到食物的乞丐從我身邊走過,我朝碗裡瞟了眼,是一些殘羹剩飯,攪在了一起。木桶上寫著的是“尚榮飯莊”......
應該是每個來此地施粥的飯店,都會在木桶上寫自己飯店名字。我站在這兒時,不斷有人從四面八方趕來,並非都是乞丐,也有住在附近的老弱病儒。很快,兩個木桶裡的食物便被分完了。
棚子內的夥計喊著:“結束了結束了,你們等下一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