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重案六組》第380章 你在具體說說(1)

作者:異青人·2025-01-30

第380章

“你在具體說說。”我起身走到病床邊兒,坐到了豆豆跟前:“誰給誰一百大洋?”

“當然是醫院給黃叔叔了。醫院當時讓他來醫院在做個全面的檢查,具體檢查的目的是什麼他也不清楚。他是揹著家人來的,跟家裡說自己要去外地幹幾個月活兒。”豆豆停頓了下,然後說:“好像是肝移植,聽他是這樣說的。就是把他的肝,移植一部分給患有肝病的那個有錢人。不過對方是誰他是不知道的。”

“他什麼都沒搞明白,就這麼糊里糊塗過來做了?”我深吸口氣。

“錢是給了的,手術前就給了他五十大洋,這出院後他這最起碼半輩子不用愁了,不僅能娶妻,還能買個大房子住。”豆豆看向我說:“那可是一百大洋,幾輩子都賺不來的。況且這一百大洋並不是誰都能賺到的,必須得捐贈者跟病患之前能夠匹配上。用他的話說,這是走了八輩子狗屎運的事兒。”

“肝竟然可以移植。”我倒頭一次聽說,緊接著我想起了仍在樓下做手術的那個斷腿小夥子:“既然肝可以,是不是腎也可以?”

“黃叔叔也是第一次聽說這事兒,不過找他的人說,身體內的器官只要配對成功,都能移植,不過這手術還是有一定風險的。但是人家承諾,就算人在手術過程中死了,答應的錢也會給家裡。”豆豆直了直身子,又伸手拿吃剩一半的蘋果咬了口說:“西醫真是殘忍,器官也可以拿來拿去,那是不是那些有錢人,只要出錢,身體裡哪個器官壞了就可以換掉?豈不是長生不老了......”

“會如此簡單嗎,既然捐贈者有手術風險,那患病一方肯定也承擔著相同風險。”我微皺起眉頭,心想,難道這就是醫院內不斷有人死亡、消失的原因?可目前不管是黃本天,還是斷腿小夥子,都是醫生跟捐獻者協商後的結果,並沒有存在捐獻者、或者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強硬將器官拿走。而且這件事似乎並非是如此簡單的事兒,捐獻之前還需要各種檢查:“那個黃本天說自己是捐了肝,所以來手術的?”

“沒錯,他就這樣跟我說的。”豆豆回答。

“可是他沒告訴家人,剛動完手術肯定下不了床,由誰照顧呢?”我不解。

“有個阿姨,說是那個有錢人出錢請的,前段時間他完全動不了的時候,那阿姨一直都在病房陪護著。現在是他能夠下床,來回走動也沒問題了,阿姨才不陪護,而是每天定時過來送餐。他還問過那阿姨,說是誰請她來的,她說是一個雜役,也沒透漏是哪戶人家的雜役,反正給了他一塊兒大洋,讓她照顧。”

“看來醫院的保密工作很到位。”我跟豆豆聊時,恍惚間忽略了她只是孩子,而是當成了大人:“這也是個調查方向,如果B區貴賓病房守衛森嚴,想要進去檢視肯定不可能,但醫院是杜盛的,他不可能不知道這件事。還有就是院長韓實忠,只要受害者重新立案,警察局就可以光明正大進入調查,並且對這兩人進行問話了。”

“可是如果有協議,有捐贈者簽字,這件事是否就是合法的?”豆豆一邊吃著蘋果一邊說:“黃叔叔說他也是簽了好多字,還按了手印,但上面具體些的什麼他不知道,識不得那麼多字。能看懂的就是一些常用字。”

“是自願還是有威脅傾向,這就不好說了。”我想起樓下那個斷腿小夥子,醫生明顯就有威脅性,因為知道病患家屬根本拿不出高額手術費用,又不會眼巴巴地看著人死而不救,這時候突然提出了捐贈腎臟抵手術費。

手術費用在高,也肯定高不過一百大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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