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開出租,沒讓你千里追兇!》第357章 我拿着刀威脅他(1)

作者:夏天的西瓜·2025-02-02

第357章

“我拿著刀威脅他,讓他拿五十萬現金給我,他乖乖地給了我,在我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突然想搶回來,我與他發生糾纏。

接著我隨手拿起一個花瓶砸向了他,他頓時跌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他還不停地罵我,我很害怕,拿著五十萬現金匆匆忙忙地逃離了現場。”

“沒有了?”

“有,我回去以後,我的妻子已經不幸逝世,肚子裡的孩子也難逃一劫。”

“哦!我非常抱歉。”

“沒事。”

“驗屍報告上說死者的致命原因是被一把水果刀插入心臟,導致心臟衰竭而死亡,死亡時間是在晚上的十點鐘左右。”

“不關我的事,我只是拿花瓶砸傷了他,他雖然是流了很多血,但在我離開的時候,他還不斷地罵我,還說要報案抓我,他當時很有精神的,我很肯定他當時還沒死。”

“你離開的時候是幾點鐘?”

“九點四十五。”

“有誰可以作證?”

“有,當晚我是坐計程車回醫院的,司機是我朋友,我們是認識的。”

“有時間證人就行了,那也就是說在你離開之後,不到十分鐘就有人闖進死者的家中將死者殺害。

只可惜樓下的監控裝置恰巧壞了,無法證明你離開的時間,除了你朋友的口供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人可以證明你的不在場證據。”

“葉楓律師,難道這樣還不足夠嗎?”

“兇案現場到處都是你的指紋,包括刺死死者的兇器都染有你的指紋,至於證明你有不在場證據的司機,就算他願意出庭作證,你們是認識的,控方很容易就能推翻他口供的可信性。

而且最關鍵的是,那五十萬現金的確是你拿了,無論是動機還是預謀,控方都有十足的證據指向你,很老實說,你的情況其實並不樂觀。”

“那我是不是沒有機會了?”

“那倒也不是說完全沒得打,法律最公平的地方就是,哪怕是人證物證都在,我們都能找出疑點,證明我們的當事人是清白的。”

“那我就全指望你了。”

“當晚送你回醫院的那位司機,你留個地址給我吧,我們會向法庭申請,讓他出庭作證,他應該沒有案底吧?”

“這話是什麼意思?”

“一個有案底的人所作的證供,是會令到陪審團對他所說的話大打折扣。”

“那沒事,他是良好市民。”

“那就行,我們要做一些準備工作。”

在小島上,她們除了在網咖上網,就躲在小木屋裡蒐集案件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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