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開出租,沒讓你千里追兇!》第500章 換言之(1)

作者:夏天的西瓜·2025-02-02

第500章

“換言之,死者與兇手之間是互相認識的......”

葉楓:“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在法庭上進行主觀的猜測。”

法官:“反對有效,陪審團不需要記錄控方剛才的一番話。”

嵐加俐:“法官大人,我要求傳上一號證物。”

棒球棍被裝在透明的塑膠袋裡,遞交至法官的面前。

嵐加俐:“法官大人,控方根據這一支棒球棍的購買記錄發現,這一支棒球棍是不屬於死者所有,而是被告的。”

“接下來我要傳上二號證物,這份證物可以證明棒球棍是屬於被告的,顯而易見,現場所發現的兇器其實就是被告帶至現場的。”

接著一份購物的消費單據被當成呈堂證物遞交至法官處,法官看了一眼,接著便專心致志地記錄著。

嵐加俐:“兇案現場被人翻亂,我懷疑兇手可能在現場尋找某些物品。”

葉楓:“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我們需要專注於與案件直接相關的線索。”

嵐加俐:“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對證人進行盤問。”

葉楓轉向凝望著化驗師,他的眼神中充滿了深思。

他緩緩地問道:“據我所知,你在現場的化驗結果中,只在兇器上找到了指紋。是這樣的嗎?”

化驗師慎重地點頭:“是的,確實如此。”

葉楓接著說:“那麼,能否進一步檢查兇器上的指紋?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曾經嘗試擦拭過這些指紋。”

化驗師:“恐怕不能。

葉楓:“你曾經說過,死者住的地方曾經被人翻亂了,你能不能肯定是死後發生的,還是在死者遇害之前被翻亂的,還是死者自己翻亂的呢?”

嵐加俐:“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提出過多的引導性問題,企圖誤導在座的陪審員以及浪費公務人員的時間。”

法官:“辯方律師,本席有責任提醒你,專家證人只需要告訴我們與該案件有關的化驗結果就可以,至於其餘主觀上的猜測,我們在法庭上不予考究。”

葉楓:“屬於兇器的棒球棍,有沒有機率會被第三者接觸呢?”

嵐加俐:“反對!”

法官:“辯方律師!”

葉楓立馬停止了盤問:“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控方可以繼續傳召證人。”

嵐加俐站起來,望向陪審團:“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猶文太警官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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