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開出租,沒讓你千里追兇!》第538章 況且這位證人出現的時間實在太過於巧合(1)

作者:夏天的西瓜·2025-02-02

第538章

況且這位證人出現的時間實在太過於巧合,偏偏是在被告在法庭上說謊被拆穿以後才出現的,很容易給人一種這樣的感覺,這位證人就是出來救場的。

在酒店中,只有他們兩個人在房間內,兩人究竟有沒有發生過性行為,是不是真的在酒店裡,我們是不得而知的,究竟有沒有人在撒謊,我們也是不得而知的。

在這裡我們不作公開討論,但是控方是絕對不接受這位證人所提供的供詞。你們可以想想,本案的死者本來是一位對愛情充滿憧憬的女人,她渴望與被告建立家庭關係,組織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

因為她憑藉腹中的孩子作為一種信念,將全部希望寄託於被告身上,然而遺憾的是,被告壓根兒就沒有認真思考過該怎樣處理二人之間的關係。

當他知曉死者懷有身孕後,竟然採用了一種極其冷血無情、令人髮指的手段來解決這起感情糾葛!這種行為極度自私且不負責任!

謀殺乃是極為嚴重、極端的罪行,無論何種形式的謀殺,我們都絕不容忍。

要維護法治社會的制度,就必須彰顯公平正義,尊崇法律精神,我們決然不能讓罪大惡極的罪犯逍遙法外。

在綜合所有線索後,鑑於本案人證物證確鑿無疑,在此我懇請法官閣下以及陪審團,判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小聰在葉楓的耳邊說著:“哇!這傢伙還真夠狠的!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葉楓輕輕地拍打著桌子,似乎在敲打著某種節奏,小聰連忙踢了他一腳。

他站起來,擺正了稿詞,向陪審團與法官以及在座聽審的群眾鞠躬著。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我絕對贊成控方所提及的,謀殺是一項極其嚴重而且是不可以姑息的一種罪行。

但是控告一個人謀殺必須是基於人證物證俱在,動機完全成立的情況下,這種嚴重的指控方能成立。

控方提及到的殺人動機是源於我的當事人與死者是情人關係,並且死者還為他懷有身孕。這一點是控方所提出的殺人動機,這一點毫無疑問。

但是我想提醒你們一件事情,控方根本由始至終都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與死者是情人關係,就算他們的確是情人,也不等於是我當事人追求死者,也可以是死者追求我的當事人。

如此一來控方所指出我當事人玩弄女性感情這一點是不能成立的;至於死者懷有我當事人孩子這一事,控方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死者肚子裡的孩子的經手人是我的當事人。

既沒有前進的科學鑑證也沒有得到準確的參考事實作為標準。我們只能知道,他們多半是合作關係,有商業合作的記錄,這就解釋了他們的開房消費記錄。

死者與我的當事人是朋友關係,她懷有身孕,我當事人知道她的愛人不願意負責任,他是出於朋友的道義陪同死者去墮胎,而並非是控方所指出,企圖消滅兩人之間關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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