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甚至可能是難以令人信服,可是我們是否應該因為證據的渺小而錯過任何一個發生的可能?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參考過聯邦警察向控方提供的證據之後。
我著實嚇了一跳,尤其是在證據方面,我認為我已經見識過最殘忍的案件,沒想到關於謀殺的性質作為比較的,永遠只有下限,沒有上限。
我覺得很痛苦,我彷彿聽到被殘害的生命在對著我發出哀鳴,他們在懇求我,為他們討回一個公道,揭開一個人的真面目,這個人是上流社會有著一定的地位,他有著不計其數的優秀作品,他擅長社交活動,懂得利用社會對他的尊稱而隱藏在人群之中。
沒錯,這個人就是本案的被告馬科列夫。警方在他家中三番四次發現了屍體的部分組織,每當向他詢問相關情況的時候,他都是極度敷衍,甚至是採取不合作的態度塘塞過去。
可是死者的身份其實已經得到證實,那就是他的妻子—凱瑟琳。他的妻子已經失蹤多年,可是他竟然無動於衷,甚至連報案都沒有。
很顯然,他對妻子有著一種說不清的情感問題存在。他為什麼要拒絕合作呢?他為什麼拒絕交待屍體的事情呢?
在接下來的審訊中,我將會為你一一揭開這些謎一般的現象。我們需要贏,我們都想要贏,而現在,我無容置疑是需要你們的幫忙。
你們就是我清除罪惡的神聖武器,我需要你們......”
謝謝。她面對著陪審團,完成了開庭陳述以後,法庭內響起了歡樂的掌聲。
帕特麗夏起身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我是被告的辯護律師帕特麗夏,我當事人是個畫家,偶然一天,居然有人在他的家裡發現了屍體的碎塊,作為房子主人公的他,不禁感到十分意外。
更讓他無法理解的是,竟然有人因為屍體被發現的地方,純粹是發現屍體的場所就對他作出指控,指控他謀殺妻子及其家人。我想問的是。
這個世界怎麼會有如此這般荒謬絕倫的事情發生呢?控方擁有足夠的證據指控我的當事人?不!沒有;他們是否有很重要的目擊證人?
不,也不完全有,但是我們很清楚,控方的所謂證據是十分弱小的,根本不足以採信。當然我也很欣賞他們對法律的精神如此執著,不偏不倚,憑著一點點的痕跡就對我當事人發起檢控。
這種精神是可敬可畏的,但是要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搞清楚,這件事是不是正確的,否則就會變得橫蠻無理。
控方無法提供足夠的殺人動機,也無法提供足以致命的可信證據,很顯然,這只不過是一場滑稽的鬧劇。麻煩你們看看我的當事人,他一向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但是卻因為某些人為了執行法律的公正公義,而擅自剝奪了我當事人的自由,使他無緣無故陷入名譽受損,人格受辱,社會地位遭到動搖的指控。”
“這件事對我的當事人來說,是一次很大的打擊。我從來沒有否認法律的公正性,我也從來不認為縱容犯罪是法律的核心價值。
但是到了現在,我已經不敢苟同控方對我當事人所作出的種種精神上的困擾。
如果在我當事人家中發現屍體,你們懷疑他是兇手,請他回來協助調查是很正常,這一點沒有人會懷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