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路德·斯金是一名聯邦警察,工作行為十分的盡責,而且表現英勇,多次獲得上司的高度讚賞,在執法的時候從來沒有違反憲法。
在追捕布斯當天,是他帶隊進行抓捕的,所以傳召他出庭作證是最好的選擇。
路德·斯金在庭警的陪同下,坐進了證人欄裡。
領袖員拿著詞稿給他,他一如既往地宣誓著:
“本人謹以真誠致誓,所作之證供均為事實以及事實之全部,如果有虛假或者有不真實的成分,本人願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辛胡可:“請問在案發當天,你在做什麼?”
路德·斯金:“我當天負責追捕歌劇院槍擊案的兇手。”
辛胡可:“麻煩你簡單地描述當天所發生的經過。”
路德·斯金:“當天我接到總部的呼叫,得知波士頓歌劇院發生了槍擊案,當時我恰巧在歌劇院執勤,我看到一個神秘男子慌慌張張,低著頭離開了歌劇院。
於是我就追了上去,全程跟著他,他走得很快,我喊了他很多次,多次警告他,他都不肯妥協。最後他躲進了一個廢棄的穀物倉庫。
裡面的空間很大,要對一個人進行抓捕很困難,因此我們遇到了阻礙,抓捕行動暫時停止。”
辛胡可:“接下來你們是如何處理的?”
路德·斯金:“我向上級彙報,我得到的指示是,無論如何都要抓到開槍的兇手。然後我們就私自決定縱火焚燒穀物倉庫,就留下一個出口,等待兇手從裡面逃出來,然後我們再伺機逮捕他。”
辛胡可:“那麼,你們是否抓到了兇手?”
路德·斯金:“在焚燒穀物倉庫的八個小時之後,終於從裡面跑出來了一個人,我們立刻把他抓住,並且在他身上搜到了一支短三寸的德軍裝備,裡面已經沒有子彈。
後來經過化驗,證實從該武器械中射出的子彈與死者頭顱中找到的子彈是完全吻合的。”
辛胡可:“法官大人,我要求傳上控方的一號證物與二號證物。”
領袖員遞了一支裝在塑膠袋裡很精緻的手槍與一顆已經扭曲變形的子彈給法官,隨後領袖員還轉遞了機構化驗室的化驗報告。報告的內容與控方所陳述的內容一樣。
辛胡可:“你當天逮捕的那個犯人,他在不在法庭上,如果在,麻煩你指他出來。”
路德·斯金指著布斯:“就是他,那天就是他從穀物倉裡跑出來,然後被我逮捕了。”
辛胡可:“就是他槍殺了林肯......”
夏麗麗:“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企圖提出結論性的陳述,要知道目前還不是結案陳詞的階段。”
哈丁·奧斯:“反對有效!”
辛胡可:“隨後,你們是否對被告的身份背景進行了調查?”
路德·斯金:“是的。我們從調查中得知,被告是南方聯盟的人,曾經多次支援種族隔離政策,並且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支援南方聯盟機構的任何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