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一怒,轉念一想,又消散一空。
算了。
跟她計較,沒有意義。
還多費口水。
不值當。
白菲菲有眼界,有城府,手段不低,實力不俗。
但她跟我,終究不是一路人。
哪怕我們初遇,她和人做局,宛如一個老江湖。
本質上,她還是一名商人。
她的出身,從小到大所處的層面,決定了她和我,看待事情的眼光不一樣。
哪怕她站得高,接觸得長,能瞧見一些我們所追求或堅守的東西。
她也不一定能理解。
理解了,也不一定能接受。
商人,是逐利的。
像此次這事兒,好多訊息,她知道的比我多,下決定比我早。
可那是因為有利可圖。
若是沒有利益,她必定按兵不動。
正應了那句話。
無利不起早。
對此,我說再多,也不過雞同鴨講。
衝她發火,更是白費感情。
我說:“要分贓,也等東西到手再說。現在討論,沒有任何意義。”
白菲菲點點頭,也認同這點。
商定好聯手,這件事還沒完。
或者說,才剛開了個頭。
行動之前,許多東西,都得討論好。
包括計劃
也包括可能干擾計劃的一切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