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檔案之失蹤人員名錄》第96章 後來為什麼又想着把屍體轉移投入了水庫(1)

作者:與光平行·2025-03-04

第96章

“後來為什麼又想著把屍體轉移投入了水庫?”

“說出來不怕您笑話,要是擱在以前,我完全沒有必要將賈美麗的屍體進行轉移,屍體放在那裡只有我和樂偉知道,我自是不必擔心。但自從上次樂偉撞見我和他媳婦兒偷情之後,他那天沒有和我動手,甚至沒有說出來非常嚴厲的話,我覺得這不是他做事的風格,後來樂偉非常決絕地和他媳婦兒離婚後,我就覺得我們倆的友情可能走到頭了,但是他還知道我一個最大的秘密,所以我只能先做打算。”

“所以你就搶在警察行動之前把賈美麗的屍體進行了轉移,只不過你雖然猜到了樂偉的心思卻低估了警方想要破案的決心,賈美麗已經失蹤近七年了,七年來警方一直沒有線索,雖然警方一直沒有放棄,但是沒有線索警方也一直有心無力,這次你的好朋友樂偉親自投案才讓我們看到了偵破案件的希望,這樣的機會,我們怎麼又會鬆懈呢。”

“徐隊長您們都是為國為民,事已至此,我認罪伏法,但是賈美麗的死真是一個意外,並且藏屍埋人還是樂偉替我出的主意,當初埋屍體也是他和我一起做的。所以我就想知道,這樣的話,樂偉算是同謀嗎?”

徐衛國沒有對錢正最後的一段話進行回應,他等身邊的幹警整理出審問記錄並且錢正簽過字之後,他對錢正說了一段話。

“根據樂偉的表現,他主動投案舉報了你非法經營整容中心並使用非法藥品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並主動向警方坦白和你一起藏屍的經過,這些表現將來在法庭上審判時必定成為審判庭量刑的參考。而你,在第一次對你進行審判時,你錯過了主動坦白的機會,也就是坦白從寬的條款對你已經不適用了。人,有時候是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你是個聰明人,應當有這樣的覺悟。”

隨著警察局將賈美麗失蹤案的卷宗遞交至景泰市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對錢正和樂偉

提起了公訴。經審理認定錢正犯非法經營和意外致人死亡罪以及毀滅證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認定樂偉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但鑑於具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緩期1年執行。

景泰市人民檢察院對錢正和樂偉的審判被景泰市電視臺向社會大眾播報,景泰市人民心裡許久的疑問終於有了答案。賈美麗失蹤七年來社會各界不斷努力的人終於得到了答案,雖然最終的結果並沒有奇蹟出現,然而施惡的人終於伏法對大眾來講也算是一種慰藉。

錢正為自己的僥倖心理和不道德行為付出了代價,更準確地來說,他因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樂偉也最終能夠迷途知返,在發現自己所交非人的情況下及時止損重回正途,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而對於社會上的廣大同胞而言,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再親密的關係間有些界限也是不能夠被打破的,做人做事還是應該心存敬畏恪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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