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佔,你真的埋掉了樂樂嗎?”
“不然呢?”男人伸手將她拉進屋裡,然後拿著準備好的繩子捆綁住她。
楚虞發現不對時,卻早已無力掙扎。
是她放鬆了警惕,是她下意識的相信陸佔。
“你看看你這塊疤,真是夠醜的!”男人將她小腿處的褲子捲起,手指摸著她被火燒傷的小腿。
“你真的埋了樂樂?”
聽著楚虞不斷重複的問話,陸佔眸子一凜,不耐煩地開口:“不要再提那個野種!”
又是野種。
試探至此,陸佔的情緒早已外露。
楚虞也心知肚明,絕不是陸佔救走了孩子。
因為陸佔還不承認樂樂是他的孩子。
眼前的男人恨不得殺了樂樂,又怎麼會用人偶代替。
“我的背後也有一塊疤,那是你給我的。還記得當年那場大火嗎?”陸佔說著便起身脫了上衣。
楚虞看著後背上不堪入目的疤痕,還是別過了頭。
“別告訴我你不識字。”陸佔穿好衣服後回身掐住了楚虞的下巴,對視著她的眼睛:“上面是你的名字!”
“知道為什麼要紋上你的名字嗎?”
“因為我恨你,所以我想提醒自己。”
楚虞垂著眼簾,始終不說話。
“如今你的小腿上也有一塊疤,剛好適合紋我的名字。”
“從此後,我們彼此怨恨。”
“楚虞,沒有我的允許,你絕不會死去。我要你,這一輩子都和我捆綁在一起。”
男人說完話後,便打開了一旁的機器,然後在楚虞的小腿上一筆一劃地紋著他的名字。
微麻微痛的感覺襲來,楚虞低頭看著面前的男人。
年少時,小情侶為表愛意,可能會互相紋上彼此的姓名。
而楚虞卻知道,此時的她和陸佔。
此時她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卻是罪虐的糾葛。
它們互相壓著彼此,讓她和陸佔都喘不上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