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個離婚案,但是男人外面欠了一屁股債,想讓老婆幫他分擔一些。”
“現在應該分擔不了了吧。”我想起去年生效的最高院解釋。
“也不是說分擔不了,男人肯定是想和債主串通好,把這些債做成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
“好做嗎?”這個不是我專業範圍,但依照我對離婚的理解,覺得也不難,畢竟家事法庭和普通民庭對這類案件的稽核標準不同。
“這個案子我已經接下來了,當然我不會同意他們偽造證據,但如果的確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債務,即便沒有共債共籤也應當共同承擔。”
我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但自己有心無力,只能默默泡杯咖啡遞上前。
接待律師喝了一口,問道:“你沒加糖?”
“加糖的味道很奇怪,你喜歡加糖?”
“苦得跟中藥一樣……”
“哦哦,我忘記加奶了。”我連忙把奶球遞給他。
“這是奶精,對身體不好。”接待律師把奶球放回原處,端著咖啡杯出去了。
我覺得他肯定是怕損我面子,所以拿出去偷偷找個地方倒了。
我也不好現在走出去,萬一正碰上他倒咖啡的動作,那得多尷尬。
於是我又在茶水間裡坐了一會兒,看了會兒手機,還接了個臻靈老師的電話,臻靈老師跟我說跟諮詢人約好晚上在機構碰頭。
接完電話,我就把剛才咖啡的事忘記了,拿著手機走出茶水間,正碰上接待律師拿著杯子往花盆裡澆水。
他看到我,下意識問道:“你怎麼現在出來?”
我突然想到,剛才咖啡那麼燙,他肯定不會馬上用來澆花,後來放涼了,他準備倒的時候,我決然跑出來了……
這也未免太湊巧了吧。
“律師,你別誤會,我咖啡喝完了,拿刷杯水澆花呢。”接待律師連忙跟我解釋。
“哦,原來刷杯水也能澆花啊?是不是這樣能沃肥?”
“差不多吧,你看,我的茶葉渣也堆在這邊,等明年就能把土養好。”他很聰明,接著我的話就把話題岔開了,不然我們兩個人估計要尷尬至死。
晚上我到機構,臻靈老師站在門口等我,見到我後,抓著我的手腕沒讓我進去,神色緊張地說道:“律師,諮詢人說她老公找律師了,要打官司,她也要找律師,不然會吃虧,你要不要接她們這個案子?”
“沒事,這個可以先談談。她們怎麼知道對方找律師了?”
“因為她在她老公的車上裝了GPS定位,發現今天她老公的車停在一個停車場很久嘛,她查了下,那個停車場旁邊有一家很出名的律所。”
“裝GPS?查出軌嗎?”
“查賭。”臻靈老師說完就要帶我去調解室,“她們的事情特別複雜,而且原生家庭介入過多,律師,我覺得有必要讓你聽當事人把所有事情前後都說一遍,你才能弄明白她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婚姻家事案件就是這樣,即便主線再清晰,可能從當事人嘴裡說出來都會複雜無比,看來有必要對臻靈老師重新做個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