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第577章 朱允炆深知(1)

作者:寒梅驚雪·2025-03-08

第577章

朱允炆深知,土地問題是封建王朝的根本問題,解決不了土地兼併,就解決不了底層民生問題。

作為皇帝,大明最大的地主,朱允炆始終是需要剝削農民,維護地主階層利益的,這一點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朱允炆沒有辦法也不可能喊出“一切為群眾服務”的口號,不可能將“最廣大群眾利益”放在大明利益的最高處,但朱允炆必須想辦法,解決土地過度兼併。

解決這個問題的出發點,並不是純碎為了百姓的生存,以表示自己的悲憫,更多的是從大明未來去考量,因為土地兼併,直接關係著社會穩定,關係著王朝更迭!

不想大明兩三百年就滅亡,土地兼併這匹瘋狂的馬,必須有一根韁繩,否則,它會拉著大明,墜落懸崖。

土地,對於任何王朝而言,都是最為敏感的問題,也是最為頭疼的問題。

它成就了很多奸臣,也拖累死了很多忠臣,它支撐著一個個王朝的興盛,也挖掘著一個個王朝的墳墓。

古代的土地關係,是極為複雜,很難說清楚的。

在原始氏族或部落時期,大家都是窮光蛋,連個衣服都沒有,自然不會談什麼私有,你撿來的石頭,我也可以拿去打恐龍,你手裡的果子,我也能啃一口,大家誰分誰啊。

生產關係的改變,最初的原因還是與生育能力有關。

這邊二十年生了一百個,那邊生了五百個,人家一招呼,都是七大姑八大姨的,親戚一大堆,什麼氏族公社,不搞了,誰人口多,誰分的東西多。

於是,最初的母系氏族公社逐漸演變為家族公社,後來男人一看,自己有力氣能打獵,也能打人,有吃的也有喝的,憑什麼要被女人欺負?

於是,女家長時代結束,男家長時代開啟,父系家族出現。

既然都是家族了,那原本的氏族財產,像是肉啊,果子啊,毛啊,石頭啊,那自然也就成為了家族財產。

什麼公有制,該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搶過來也是我的。

私有制就是這樣登上歷史舞臺的。

這個過程並非是短時間的突變,而是經過漫長的時間演變形成。

在夏商周時期,其土地制度基本上是宗族土地所有制。

《尚書·酒誥》中記載商朝時期:

“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旅,宗工,越百姓里居。”

需要解釋下的是,這裡的外服不是給你貼膏藥,內服也不是讓你吞下去。

內服指的是京畿地區,國家京城,外服指的是畿外地區。

這意味著商朝時期,分封諸侯已成常態。

西周時期的分封制記錄更多,在《左傳》中記載:

“昔盛王克商,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藩屏周。昔周公昂二叔之不成,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商周時期嘛,人口不多,生產力不高,哪怕是國家搞分封制,大部分也都圍繞著都邑,周圍良田多,大家一起搞建設,加上你的地是你的,我的地是我的,這邊修一條路,那邊修一條溝渠,站在高處一看,呀,這不是“井”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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