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第171章 土地兼并(1)

作者:寒梅驚雪·2025-03-07

第171章

土地兼併,由來已久。

自春秋戰國至大明王朝,近一千六百年,土地兼併的問題從未消除過。

幾乎所有王朝的興衰與崩潰,都與土地兼併有關。

對於一個王朝的初期而言,土地兼併往往是最輕的,而到了後期,便愈演愈烈,最終走向崩潰。

朱允炆時期的土地兼併,雖已顯現出來,但卻算不得嚴重,這得益於明初的大環境。

元末戰爭,死了一大批地主,新的地主階級還沒完全恢復。經過十幾年二十年,好不容易恢復點人氣,冒出來一批地主,結果朱元璋幾刀子下去,“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

朱允炆是理解土地兼併的,中國人嘛,對土地有著別樣的情懷。

沒有土地,怎麼吃飯?

解決不了吃飯問題,怎麼成家?

再說了,百年之後,自己可是要落葉歸根的,總不能住人家地裡吧。

對於商人,有了錢之後第一個選擇便是置辦土地。

士農工商,商在最後,沒有地位可言。

發財了,買一千畝田地,讓那些窮哈哈的鄉親都看清楚,咱不止是商人,還有土地,別歧視我們。

然後回到家裡,揉著落榜九次兒子的腦袋,囑託道:“兒啊,晚飯多吃一碗,家裡有的是田,管飽。別怕,今年考不上,再等三年,等你考上咱家就翻身了,以後咱就不是商人了,是士子之家。”

等這位仁兄考到了花甲之年,蒼天開眼,終於考上進士了。

風光啊。

有地位了,不一樣了,一千畝地如何配得上自己?

買!

弄到五千畝去!

什麼,隔壁二傻子不賣田?

沒關係,去請里長來家裡吃頓飯。

哦,二傻子賣田了啊,一畝地要半錢銀子?

我呸!

三十畝地我拿走了,就給他五兩銀子。

咋滴?

二傻子去縣衙喊冤了?

走,拜會下縣太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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