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4章
適齡孩子不上學,這是個問題。
朱允炆走訪過民間,農家一些孩子五歲就已經跟在父母背後下地幹活了,燒火做飯更是不在話下,七八歲的孩子劈柴、挑水乾力氣活的也不再少數,十二三歲被當做主要勞力,開始挑大樑的也多。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絕不是一句玩笑話,而是汗流浹背,吃力生活的現實。
哪裡像是後世的孩子,十七八歲還沒吃過苦,提十斤大米走幾十步就氣喘吁吁,人家十五六歲早就扛著一百多斤的大米、麥子健步如飛了。
可因如此,許多農村家庭認為自己的孩子不是做學問的料,學幾年耽誤事不說,到頭來也沒啥用,不如安心在地裡刨食,加上一些家裡勞力缺少,寧願摁著孩子在家幹活,也不想讓其上學堂。
孫舉文說的現象,不是個別的,而是普遍的,幾乎每一地都有。
朱允炆看向解縉。
解縉站出來說道:“按照洪武時期太祖規制,辦理社學,啟迪民智,寬鬆為主,只要百姓願意送孩子進來,那就收入,不設條件。至於百姓不送孩子來,怕是有各自難處,朝廷不宜干涉過多。”
楊士奇有些擔憂:“有些百姓家中明明沒多少困難,家境也過得去,卻因認識不足,阻礙孩子進學,朝廷若不作干涉,豈不是難推教育於百姓?”
解縉皺眉,反過來問:“難不成要朝廷頒佈條令,強制適齡孩子入社學?”
楊士奇遲疑了點,嚴肅地說:“若有必要,可以。”
朱允炆抬手止住了兩人爭論,知道明代成化年間的楊繼宗曾在地方大興社學,設下一條規矩:
有八歲不就學者,罰其父兄。
但那只是地方規矩,不是朝廷的,僅限於楊繼宗當年管理的嘉興。
楊繼宗如此做的結果是:師儒竟勸,文教大興。
後世執行的也是強制教育,適齡兒童不上學是違法的。既然如此,大明也就依葫蘆畫瓢吧。
朱允炆看向孫舉文與眾人:“大興文教,離不開生源。孔子開平民教育,朕推而廣之,著令內閣、三法司擬定條例,頒行天下,但凡適齡兒童,即六歲起算,無有不當理由而不入社學者,稅賦加倍。若其家庭屬實困難,卻有理由,當由社學上報縣衙或府衙核實。”
稅賦加倍!
眾人聽聞之後,頓時抽了一口冷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