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難逃》第142章 上火嚴重,急需降火(2)

作者:宋千雅崔正熙·2025-03-10

別墅裡沒有電視,我只能掛掉手機翻看新聞,果然網路上都在傳我和崔正熙的事情,還有我和他的合照,甚至一些十分親密的照片。

我心裡一緊,忙躲回了房間拉上了窗簾。

我們在這裡被偷拍了。

我還被扣上了小三的罵名,報道的訊息好像是當事人一樣,直接說明了喬燃心有所屬之人其實是崔正熙,如果不是我搬到插足,喬燃也不會遭此厄運。

我給報社打電話質問他們為什麼隨意胡編亂造博人眼球,對方態度卻很惡劣,這讓我很生氣。

還沒這麼生氣過,我握著電話的手發抖,“我有權力告你們報社報道虛假訊息,如果你們不撤檔,並發表宣告說你們編造假新聞,我絕不會善罷甘休的。”

“梁小姐,我們做記者這行的,不報道一些有料的東西誰會看,再說了,那篇文章也到底是不是虛構的,這點梁小姐心裡有數的吧,有圖有真相,難道梁小姐敢否認你和崔正熙之間的關係嗎?”

“你……你們怎麼能這樣,我和崔正熙之間是什麼關係和我是破壞崔先生和喬小姐之間的感情第三者有什麼關係?憑什麼你們就能以此來誣陷我是第三者?”

“這只不過是個噱頭……”

“這是你們的不負責任,我會起訴你們的。”

“起訴?那好啊,我等著,事情鬧得越大,對我們報社越有利,那表示,我們報道的事情越真實……”

我咬唇,他以為用這種辦法恐嚇我我就不敢去起訴他們了嗎?

我開了門出去,聯絡了律師給報社下了律師函。

報社以為我出了這樣的事情肯定會躲著不敢見人,卻沒想到我會正大光明的帶著律師上門維權。

面對律師的質問,報社的社長果然有些心虛了。

“那篇報道其實……其實也並非子虛烏有,是有人投稿的,我們有根據,也並不是全部亂編亂造。”

“投稿?那投稿人是誰?”

社長有些為難。

律師見情況如此,上前對出了起訴函。

“麻煩你們給出準確資訊,你們報社發表失實報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眼中損害了我當事人利益,如果你們拒絕對已確認的虛假新聞報道發表道歉、更正,依據《出版管理條例》、《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將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出版許可證,社長,這些你都懂的吧。”

社長緊張的嚥了咽口水,表情都有些不自然了。

“梁小姐,嚴律師,你們也別生氣,我們做記者的不都是為了討點熱度混飯吃嗎?要是一點依據沒有也不可能亂寫的對吧,你要投稿信函我拿給你就是了。”

社長讓人去取,投稿人似匿名投的,上面寫的東西有聲有色,也難怪報社能寫出那麼真實的東西來。

“別人怎麼說你們就信了?現在的媒體記者都不用腦子的嗎?我當是人無辜被社會輿論譴責,她精神上的損失誰來承擔?我們要求貴報社針對報道這篇新聞的所有報紙報刊,網路新聞全部撤檔,並且做一篇宣告,還我當事人的清白。”

“這……這不是要我們自家砸了招牌嗎?新聞我可以撤,但是宣告……我們真沒辦法,輿論這東西,一波接一波很快就蓋過去了……”

“這不是我管的事情,如果貴公司沒辦法滿足我當事人的要求,那我們就走法律程式。”嚴律師看了我一眼示意我可以走了。

社長跟了出來想要好好談,但是被拒絕了。

被逼到絕境的報社沒想到直接報道我帶律師去報社討要說法的新聞,還變相宣誓他們才是弱勢,我們仗著崔正熙的勢力威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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