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視一週。
楊寧深吸一口氣。
最終選擇了一款印白色的狼毫筆作為書寫用具。
旋即。
他便按照前身腦中的記憶。
握筆、抬手、落字。
只不過,無論楊寧如何規範。
無論楊寧如何有意識的控制筆下所寫的字跡。
那份宣紙上所寫的一切,全都是如毛蟲爬過的一般難看。
全篇不到五十個字,當這五十個字組合在一起之時。
整篇宣紙就宛若達成了一種詭異且醜陋的平衡。
難看,但是規整。
規整的難看?
楊寧輕哼一聲,眸中陡然生出了幾分無奈。
前身本就是一個莽夫出身。
平日裡更是沒有半點與練字、看書相關的愛好。
說白了。
以前身的肌肉記憶去書寫楷書。
就像是一個流浪漢再用他身上的破布作畫一般無厘頭。
“罷了罷了,至少能把自己的名字寫清楚。”
楊寧大筆一揮,在落款處毫無遲疑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而就在此時。
又是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傳來。
楊寧才剛寫完這一封給工部黃尚書的信件。
本就被這一行行難看的字跡。
弄得心情不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