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54章 高邦媛怔了怔(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1

第54章

高邦媛怔了怔,在隔著於可遠兩丈遠的一個木墩子坐下了。此時雖然還下著雨,但有歪脖子樹遮掩,暖英又從包裹裡掏出一把傘,不必擔心淋雨。

在這樣的環境下辯論,倒也別有一番風趣。

“縱觀全篇,莊子的養生原則應是形神兼備。莊子並不排斥,甚至非常重視養形。如在《達生》一篇,講到:善養生者,若牧羊然,視其後者而鞭之。

意思是說,形或神,哪一個落後了,都該努力趕上去。再有單豹重養神,卻忽略肉體安全,結果被‘餓虎殺而食之’,張毅重養形,忽略養神,結果‘有內熱之病以死’。因而,莊子得出結論:‘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毅養其外而病攻其內,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後者。’因而,養生就要內外兼養,絕不偏頗一方。”

高邦媛沉默良久,眼神熠熠,“於公子也如莊子一般,神形皆養?”

“不然。”於可遠搖搖頭,“莊子開篇講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無限的知識,會導致精神困頓,不利養生。

這似乎在告誡世人,不要追求人生所做不到的事情,以免勞心費神。若是遇到困難只管放棄,聽天由命,隨遇而安,就不會有力挽狂瀾、扭轉乾坤、逢凶化吉、轉危為安、如有神助這樣的情況發生。

自助者天助,正是這個道理。高小姐雖然篤信莊子,卻也沒有全然按照莊子的思想行事,否則便不該千里迢迢趕到東阿。”

高邦媛皺著眉,雖然不喜這番言論,到底沒有反駁。

“講句不好聽的,讀書人若是將書讀死了,左不過一個飽讀詩書的廢物。”於可遠繼續道:“所以我更喜歡莊子在‘為善無近名’之後所提,為保證肉體安全,要遠離刑罰與名聲。遠離刑罰容易理解,為何要遠離名聲?《列子·說符》一篇有間接解釋,行善不以為名,而名從之;名不與利期,而利歸之;利不與爭期,而爭及之;故君子必慎為善。保身之道,要‘緣督以為經’,走中間路線,做一個不好不壞的人。這些才是為人之道。”

高邦媛有些答不出話來,遲疑道:“所以,這也是為何於公子如此坦然地利用自己哥哥的婚事,不惜損毀一個未出閣女子的名聲,只求達成利己的目的?這似乎符合於公子所言的‘中間路線’。”

“不錯,若以莊子的‘殆而已矣’養神,不去追求看似做不成的事情,今日我不留高小姐,高小姐這樁婚事,最終大概還是會落在我身上。但你我坦言露之,事事在先,卻有大利。套用孔聖人的一句話,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不問可不可能,但問應不應該。只要應該,即便沒有半寸希望,拋頭顱灑熱血,也要爭上一爭。我此為雖有損高小姐名聲,換來的卻是無限可能,對彼此都有利,如何不能作為?”於可遠輕聲講道。

高邦媛深深嘆了一聲,“這番辯講,我不如你。可你所想,似乎與賢人聖哲的主張相悖。”

於可遠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你見哪朝哪代的皇帝用聖人之言治世?這些聖賢的話,從來都是約束旁人,對為王為官者而言,更是斂財掌權的利器,若用來修身立命,未免貽誤自身。聖人之言,從來都是能用則賢,不用則棄。我若真是個兩袖清風的做派,高小姐恐怕會更加失望。”

應該不會的吧——

高邦媛直覺得不會。

但腦海裡拼命聯想,若將來真嫁給一個在道德上完美無瑕的儒生,處處講大道理,散盡家財助人為樂,凡事都要遵守聖賢規矩,族中基業能否奪回要畫個問號,但最先遭殃的一定是自己。

因為這樣的儒生,一定將女子的三從四德、七出三不去看得極重,那才是真正的水深火熱。

想奪族中基業,想將基業開遍山東乃至全國,想以女子之身從商,就必定要站在整個道德輿論的對立面,必定充斥著爾虞我詐和鉤心鬥角,她自己尚不能清白一身,如何約束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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