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365章 有(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3

第365章

有,但很少。

說得通俗一些,就是賣人賣把柄。將同陣營的人賣掉,加快局勢進展。陳洪這番話,無疑是給嚴世蕃他們攻訐的機會,讓他們翻羅龍文的大案。

但翻案需要時機,這是極有蠱惑性的一個誘餌。

不利也只是對張居正一人的,從大局考慮,加快了嚴黨和裕王黨的最終對決。這番話一說,結果只有兩個,要麼就是保張居正,不給嚴世蕃等人翻案的機會,立刻打死。要麼就是繼續“混水摸魚”,等羅龍文案被翻。

所以,陳洪這樣做,還是在逼著裕王黨走路。看似明智,但塵埃落定後,很難不會被秋後算賬。畢竟,誰也不希望自己的隊友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將自己推向有可能粉身碎骨的深淵吧?

說到底,陳洪還是沒有認清現狀。他雖是司禮監首席太監,但他的一切都是嘉靖給的,沒了嘉靖,對於裕王來說,他連根雜草都算不上。這樣抬高自己的身價去算計,只能遭到反噬。

但這都是後話了。

沉吟了好一會,於可遠再次望向高拱。這時高拱顯然也明白過來,知道陳洪的打算。在這裡,能為清流做決定的,唯有他一人。於可遠望向高拱,就是希望他拿個主意,到底要不要將張居正暫時丟擲來。

他人微言輕,又受張居正庇護,這個決定無論如何都不能由他出。

高拱最終還是點頭了。

這時,於可遠便要凸顯自己的智慧。

“回稟公公,當初在山東,因牽涉汶上縣通倭一案,本族全族人皆被汶上縣知縣畢劍逮捕,被關進提刑按察使司的衙門,並未有任何大人向小的透露訊息。張大人當時任布政使,於情於理都不該與小的私下接觸,傳遞訊息自然是不能的。”

陳洪的手停住了,將卷宗慢慢擱回案前,滿眼疑惑地望向於可遠:“照你這個說法,張居正竟能未卜先知,先錦衣衛一步去調查羅龍文......在沒有朝廷旨意的情況下,調查一位朝廷官員,這似乎不太合乎規矩。當然,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訊息從何處得來?”

“是有人告知小的,但那人矇頭蒙面,連聲音也是刻意偽裝過的,是在一個暴雨狂風的深夜隔著窗戶告知......小的並不知那人身份,但能敏銳地洞悉這個跨省的訊息,小人以為,並非地方官員所能辦到,應該是在朝廷有訊息來源的。”

陳洪初時聽著還很不悅,但聽到最後那句,繃緊的臉便漸漸舒展了。他沒想到,於可遠竟然會說出這樣一番“油”的話,讓他這個掌印太監都驚歎了。

在官場,無論做上做下,想要做得長久,便要吐出“空”和“恭”二字。恭字簡單,就是卑恭折節,脅肩諂笑之類,分直接、間接兩種,直接是對上司而言,間接是對上司的親戚、朋友、丁役及情人而言,突出的便是“打狗也要看主人”。

“空”之一字,簡單來說就是空洞。文字上,凡是批呈詞、出文告,都是空空洞洞的,其中奧妙很難細說。但在軍政各機關壁上的文字,你仔細讀過便會恍然大悟了。二是待人接物,隨便辦什麼事,都是活搖活動,東倒也可,西倒也可,有時辦得雷厲風行,其實暗中藏有退路,如果見勢不佳,就從那條路抽身走了,絕不會把自己牽扯進來。

於可遠這番話相當講究,前面撇清了張居正的關係,這是晚輩對長輩的“恭”,是保護。後面這番話看似仍是在撇清,但也照顧了陳洪的意圖,他並未發表自己的見解,而是把答案拋給陳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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