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534章 鄧氏拉着高邦媛的左手(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3

第534章

鄧氏拉著高邦媛的左手,阿福拉著高邦媛的右手,高邦媛則低下頭,一行人朝著會客廳去了。

各自落座後,阿福為眾人煮茶。

譚綸開門見山道:“雖然倉促了些,該有的禮節一樣都不能少。好在都在山東,來來回回用不了多少時間,挑選黃道吉日,就一併辦了吧。”

鄧氏道:“譚大人說得在理,我已經看過日子,後天便是黃道吉日。”

高邦媛一驚,“竟這般急......”

“要我說,能今天辦才是最好。”譚綸輕嘆一聲,“合婚多是一件繁瑣事,你們雖有媒妁之言,六禮卻只做過納采和問名兩個。”

納采,即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女家若容易議婚,則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求婚時需攜活雁為禮,使人納其採擇之意。

問名是男家託媒人詢問女方姓名和八字,以準備合婚。若女方同意,則授禮;男家透過占卜測定吉凶。若男女八字相合,則進行下一步。

這兩步早在可遠父親和兄長在世時,就與高家辦妥。

雖然中途由可敬換為可遠,在可遠去高家拜訪時,也與高禮說明了這些,都有字據為證,是不能抵賴的。

因而,後天要進行的便是納吉和納徵。

納吉相當於後世的定婚,俗稱送定,過定,定聘。

納徵是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明朝納徵多以鳥獸為禮,更早些聘禮需用全鹿,後來簡代以鹿皮。納徵的禮儀到了明朝已經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過程之一。

鄧氏道:“譚大人,依您的意思,納吉是去高府納吉,還是去哪?”

譚綸沉吟了一會,問向於可遠,“你怎麼想?”

“去高府也只能碰壁,但若沒有邦媛的長輩在場,於禮不合。邦媛在濟南府有好幾家鋪子,可以作為她孃家地點。但最重要的一點是請高伯父過來,只要有他在,什麼都說得過去。”

“是這個理。”譚綸換了個姿勢坐著,然後道:“需尋個靠譜的人,將高禮從高府迎出來。”

於可遠笑道:“強龍壓不過地頭蛇,高家雖然有些官員與嚴黨攀扯著,但自從通倭大案結案,山東官場已經大洗牌,他們在本地無依無靠,向嚴黨靠攏也是無奈之舉,否則便要被其他世家大族蠶食,這也正中了嚴黨的下懷。請伯父出來,並非嚴黨的主要訴求,高家雖然會阻止,但只要我們這頭派個身份夠高的人,他們也是阻攔不得的。”

“你是說田玉生?”

“對,此人是最合適之選。”

譚綸雙目一亮,“他是按察使,管著一省刑名,確實最適合了。我回頭就和他說,讓他明天一早就去高府,務必明天把人帶到濟南府。”

“屆時,邦媛你也得回到你父親那裡,我會讓阿福跟著你回去的。”鄧氏似乎察覺出高邦媛的緊張,輕聲安慰道。

“嗯......”

高邦媛聲音比蚊子還輕。

“接著便是和高禮商談請期與親迎了,這些,等見到高禮,依情況而定吧。”譚綸笑道。

“就依譚大人的意思辦。”於可遠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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