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梟相》第771章 徐階複述了一遍(1)

作者:吉檀迦利·2025-03-13

第771章

徐階複述了一遍,“各位,陳公公的意思都明白?”

眾大人:“是。”

按照正常問案流程,被關在詔獄的犯人提審時,是需要從詔獄走到審訊地點,帶著腳鐐手銬,本就是對犯人的一種身心摧殘。但因為詔獄離這裡還遠,又已經是戌時,便特許海瑞坐囚車到這裡。

囚車一路搖晃,在值房門口停下了。

依舊是提刑司太監領頭,但原本押送的十三太保中的二爺被換成了十二爺。兩人走到值房門口,朝著眾大臣行禮:

“稟徐閣老,稟諸位大人,犯人海瑞押到。”

這是那提刑司太監喊的。

“卑職已將海瑞押到。”

這是十二爺喊的。

眾人都下意識地對望了一眼,也都聽出兩人回話的不同。

陳洪在底下虎視眈眈地瞧著,彷彿就在等誰開口,刀光劍影就要飛去。

高拱朝著於可遠使了個眼色。

於可遠也朝著高拱遞來一個詢問的眼神。

得到答案後,於可遠輕輕敲了兩下大案,“請問陳公公,現在是否已經進入問案的流程?”

陳洪冷冷望向於可遠,“當然。”

“既然進入流程,記錄便要跟上。我是欽定的主審官,有一問想問陳公公。”他頓了一下。

陳洪:“於大人請講。”

“剛剛公公宣旨時,已強調是問案,不是審案。皇上是否已經給海瑞定罪?”

陳洪沉默了一下,“今天就是來給他定罪的!”

於可遠:“公公並未回答卑職的話,到底是定了罪,還是沒有定罪?”

陳洪擰著眉,望向徐階一眼,徐階也望向於可遠一眼,接言了:“於大人,你問這話是什麼意思?”

於可遠:“回閣老,按《大明律》,現任官員在尚未定罪之前,不能以罪員相稱。剛剛那個提刑司太監稱海瑞為罪員,屬下以為不妥。”

徐階沉默了。

趙貞吉:“於大人,這些不過細枝末節,皇上讓我們來,就是為給海瑞定罪!”

“既然尚未定罪,便不能以罪員相稱,否則與法不合,審問出來的結果不能服眾,若趙大人執意如此,請恕卑職不能做這個主審官!”

這是於可遠的堅持!

這場問案中,他要在立場公正的前提下,不惜一切力證海瑞無罪!他知道,撇清與海瑞的所有關係後,大堂裡一定有很多官員痛恨海瑞入骨想置他於死地,也有些官員想諂媚聖上,為海瑞披上一身罪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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