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7章
“厚顏無恥!”
當李盡忠聽到李貞的條件後,氣得一口老血差點兒又噴出來。
李盡忠心中就想,李貞真是夠損的,如果答應了他的條件,以後再見到他就要管李貞叫伯伯。
當李盡忠聽到李貞的條件後,心中就想,李貞真是夠損的,如果答應了他的條件,以後再見到他就要管李貞叫伯伯。
要知道,自己比李貞的年紀還要大,竟然要去管他叫伯伯,這是對自己極大的侮辱。
不但這樣,如果李貞先死了,他的兒子上位,自己甚至還要向李貞的兒子叫叔叔,這他媽根本就是把自己的臉往地上踩啊!
所以這第三條絕不能同意!
哪怕是被打死也不能同意!
至於第一條割地,大唐的要求太過,第二條賠款,契丹要答應了,怕是要將整個契丹大部分的財產都要上交給唐朝,數額太大,契丹短時間內無法答應。
考慮到現在大唐正在調兵遣將,萬一唐軍打過來契丹就要亡國滅族,李盡忠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裡咽,讓使者在談判時儘量維護契丹的利益,爭取契丹利益最大化。
李盡忠的意見用飛鴿傳書到了契丹使者手中,隨後也傳到了李貞的耳朵中。
李貞不由嘿嘿一笑,他自然是知道自己這一次獅子大開口,但現在的契丹卻別無選擇,只能儘量滿足自己,這個機會自己自然是不能錯過。
第三條大唐與契丹為叔侄之國可以改成兄弟之國,這樣也算給了李盡忠的顏面,不過第三條讓步了,第一條與第二條卻決不能讓步。
李盡忠見最為屈辱的第三條去掉了,這才長出一口氣,他也知唐朝做了讓步,不會再割讓利益,那麼也只能自己讓步了,李盡忠指示使者接受李貞的條件,只是這樣一來,契丹多年累積的財物大多給了唐朝,李盡忠只能打掉門牙往肚子裡咽。
大唐與契丹的談判使者在談判桌上唇槍舌戰,最終因為大唐佔據著戰略上的絕對優勢,契丹使者敗下陣來,與大唐簽訂了《九原條約》。
條約規定,契丹可以保留營州外原有的祖居游牧之地,但除此之外,契丹佔領的漠南土地全部歸還大唐,契丹賠款大唐一萬萬五千五百萬貫,之所以少五百萬貫,是因為契丹使者在談判後被九原的百姓暴打了一頓,出於面子上過意不去,大唐減免了五百萬貫賠款。
這也使得契丹使者雖然被打得渾身是傷,但卻高興至極。
由於契丹根本無法拿出這麼多的錢來,所以雙方採用了一種極為開創性的辦法,那就是契丹將這一萬萬五千五百萬貫分為十年付清,不過要加付唐朝的利息,這樣一來,契丹在十年之內要付給唐朝三萬萬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