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記得他一共打了劉馳四五個大逼鬥,外加踹了一腳。
主要是羞辱,傷情倒是不嚴重,就是臉上巴掌印有些明顯,嘴角破了個口子。
陳啟道,“警察同志,我是被迫自衛,我也不是傻子站著給他打是吧。”
劉馳指著晗晗說道,“你說,你都看見了,是誰先動的手。”
晗晗眼神堅定的像是要入黨。
“是他,他調戲這個美女,這帥哥罵了他幾句,他就動手打了帥哥。”
劉馳猛然有一種無力感湧上心頭,他急火攻心差點沒站穩。
“狗日的,草你媽的,你們都被他收買了是吧。”
劉馳神情激動的抓著警察,“他們都被收買了,一定都被收買了!”
陳啟是給了店長15萬,另外六個店員一人3萬,這邊花了33萬打點。
晗晗那邊,他給了5萬,並且告訴她,她做的事也不光彩。
要怎麼說,自己想清楚。
他寧願花38萬收買人,也不願意給劉馳20萬。
“警察同志,我是在校大學生,我之前有做遊戲陪玩。”
“他點過我,有對我發起追求,今晚在這碰到了。”
“他口無遮攔的對我人身攻擊,他說自己市區三套房,可以給錢。”
“我男朋友氣不過,罵了他。”
“他就動手打了我男朋友,我男朋友是正當防衛。”
蘇甜描述了事情的經過,說的有理有據,條理清晰,前因後果都有。
加上所有目擊者都在說陳啟是在自衛,警察都信了陳啟。
“先跟我們回局裡做個筆錄。”
眾人去了警局,警察看這是隻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主打就是一個勸。
勸兩人私下和解,陳啟給劉馳支付醫藥費。
“我不同意!我被打,我還拿個幾千塊和解?我缺這幾千塊嗎?”
“你這屬於在他的正當防衛裡造成的傷。”
“你說他先動的手,你得提供證據。”警察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