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獨自來到公堂後面,找了個凳子坐下,想聽聽怎麼一回事。
知縣不在,縣尉趕緊跑到袁重身邊,隨侍左右。
衙役把敲鼓的人帶上公堂,令其跪下說話。
知縣一見此人,頓時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這個老傢伙已經數次前來告狀。
因事情已經過去多時,知縣嫌麻煩,
所以總是敷衍過去算完。
這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頭髮花白,黑紅的臉膛,滿布深紋。
縣尉也伸頭看清楚此人,便跟袁重低聲解說其中緣故。
老頭姓張,家有一女,生的頗有姿色。
因這張老頭老來得女,老倆口便十分寵溺,
張女年過二十還未婚配。
平定縣城有一地痞欒三,久慕其姿色,
趁老倆口外出,翻牆而入,想跟張女發生點啥。
可惜張女貞烈,欒三身上被抓傷多處,狼狽而走。
老張回家後,張女訴說其故,遂告官。
欒三家境殷實,可能是使了銀子脫罪。
出獄後,糾集地痞流氓數人,闖入張家,硬說張女與鄰家青年私通。
將兩人打了一頓後,送到官府。
官府也未辨明真相,不由分說,判未婚私通二人各杖擊五十。
因杖擊須受刑者褪去衣物,受辱甚重。
張女還是個未婚姑娘,受不得侮辱,
回家後,在一個深夜,自掛東南枝了。
從此,老張便屢次告狀,因無人證物證,均被駁回。
這次見街上熱鬧,一打聽,才知道京城來了大官。
立刻回家拿了狀紙,前來擊鼓鳴冤。
袁重聽了都牙疼,就這麼點子破事,讓官府給弄出了人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