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湘蘭天天在外面瞎折騰,勾搭上了幾個不務正業的小混混,他們並不知道侯湘蘭已經被人賣了,只是奇怪她怎麼好長時間沒過來了。
於是一路找到了小院子,看到了正在裡面逗弄孩子的侯湘琴。
兩人長得一模一樣,這時的侯湘琴,二十出頭的年紀,還沒生養過,水嫩漂亮。
她看到闖進來的人當然是嚇了一跳,對方看她假裝不認識自己還以為她是在演什麼戲碼,乾脆配合的來了一齣強買強賣。
甚至自己覺得不過癮,還把帶來的兄弟都叫上了。
打那之後幾個混混就經常過來,侯湘琴的噩夢才開始了。
也是那時她才知道,原來打從她們兩個年輕姑娘到這裡沒多久,就被地頭蛇盯上了,對方家裡在警局有人,作惡很多都被壓了下來。
而侯湘蘭就是發現了這一點,每天出去找他們也是想在這地方找個靠山。
要是和他們這說得上話的人好上了,或者成為對方的情人,不管能不能長久吧,最起碼在這地方也能過得好不少。
至少一些地痞流氓就不敢過來了,還有那歪瓜裂棗的老光棍,也不敢來她面前晃悠了。
可惜侯湘蘭根本想不到,自己會有被親妹妹賣掉的一天。
侯湘琴知道了以後只覺得自己簡直是個畜生,姐姐為兩人以後的美好生活付出了那麼多,可她卻因為嫉妒什麼都看不見。
再加上鄰居看自己的眼神也越來越不對勁,侯湘琴覺得在這地方越來越危險。
後來的某天晚上,她搭乘過好心的過路大車,從那個小縣城逃了出來。
想著姐姐當初的付出,侯湘琴抱緊了懷中的衛綿。
無論她怎麼後悔,都不可能把姐姐買回來,侯湘蘭肯定知道是自己動手的了,如果她回來了,兩人除了翻臉沒有任何可能。
但因為心裡對侯湘蘭有愧,侯湘琴決定幫她把孩子養大,而且是當成自己親生女兒那樣養大。
至於侯湘蘭的那筆錢,她暫時還不敢動,打算等以後找個合適的地方安定下來,再花用不遲。
可惜命運並沒就這樣放過她,因為侯家人這時找了過來,要把人綁回去換彩禮。
見到侯湘琴已經生孩子了,侯家人十分嫌棄,想把孩子扔掉,侯湘琴死活不肯。
她一開始是要回去的,可偶然一次聽來綁自己回去的堂哥說,母親是要把她嫁給隔壁村有錢人家的傻兒子,說那家願意出五十萬的彩禮。
堂哥還說,那家的傻子喜歡打人,之前就打死兩個了,但是架不住家裡有錢,死了就再娶一個,多給點彩禮就是了。
侯湘琴聽了懼怕不已,知道回去就是掉進了狼窩,於是和母親談判。
她可以給錢,可以給六十萬,目的就是不要把她綁回去。
還說自己給有錢人家做了二奶,這孩子就是人家的,現在只是被原配打上門來,找個地方躲藏而已。
說自己走的時候有錢人就給她七十萬,讓她暫時找個地方住,很快就找人來接她。
侯母對這個錢數很心動,但她沒看到錢總是不太相信的。
侯湘琴甚至許諾,自己現在給有錢人生了孩子,以後他肯定願意花錢養著自己,可以定期給侯母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