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佔有,傅先生誘她沉淪》第7章 文曉然(1)

作者:阿鈴·2025-04-15

第7章

“文曉然,你再不說,我就掛電話了。”

“姐,陳立的弟弟談了個女朋友,打算結婚了,但是女方要求在市中心有一套大平層,或者一棟聯排別墅。”

“沒有大平層和聯排別墅的話,買的新房子最少也得一百五十平方。”

“他那個弟弟才工作兩年,哪裡有那麼多錢買房呀,我公婆又是有一分錢當成兩分錢花的,幫不上忙,偏又一口應承了女方。”

“然後讓陳立這個當哥哥的幫忙,陳立又是月月光的,他怎麼幫?”

“我公婆不管不顧,下了死命令,要求陳立姐弟三個務必幫他弟弟湊錢買一套一百五十平方的婚房。”

“陳立將主意打到我們的婚房了,要將我們的婚房賣掉,然後叫我回去找爸媽要一套回遷房。”

“還總是說他父母養大他姐弟四個很不容易,如今父母年紀大了,不能再讓父母操心,他當哥哥的就要承擔幫弟妹成家立室的責任。”

文曉然哭道:“他的爸媽不容易,我的爸媽就容易嗎?咱家拆遷雖說賠了不少錢,分到幾套房,那都是咱們家的財產。”

父母也沒有分家產給她。

“他經常抱怨,說爸媽偏心,你能分到一份,我什麼也沒有。”

“還說,如果我不同意賣掉婚房,那就去爸那裡要求分拆遷款,說拆遷款應該有我的一份,爸媽一直沒有給我,說什麼爸媽就是要吞掉我的拆遷款,以後給哥哥娶老婆用。”

當初拆遷,文家因為佔地大,人口也多,賠償了不少錢,還有六套房。

房子是父母兄長住了一套,出租了五套。

拆遷款,父母只分了一份給文曉彤,餘下的,一半被父母放在銀行裡存的定期,一半拿去投資了。

目前父母的投資還算不錯,至少回本盈利了。

哥哥目前就幫著父母打理生意。

哥哥和妹妹目前沒有分到拆遷款,畢竟是父母名下的,父母不願意分給他們,他們也不好說什麼。

文曉彤知道父母不是不肯分給妹妹,是太瞭解妹妹,妹妹性子軟,戀愛腦,若是分了財產給妹妹,都不用兩天,就會被陳家吃幹抹淨。

她聽母親說過,以後文曉然離婚了,再分一份家產給文曉然。

瞧,父母都不看好文曉然的婚姻,認為必然會離婚。

至於哥哥嘛,那是兒子,父母的意思,以後,家產會分一半給兒子,兩個女兒則是分百分之二十五。

妹妹的話,讓文曉彤火冒三丈,妹妹還在電話裡哭訴。

“他們這不是吃定了我嗎?”

文曉然還不算太糊塗,察覺到婆家想逼迫她負擔小叔子的婚房。

她結婚時,婚房是父母出了一半的錢,另一半是陳家出的,全款買的,房產證寫的是她和陳立的名字。

裝修費則是她掏光了私房錢,因她覺得那是她和陳立的小家,心甘情願掏裝修費,按照她喜歡的風格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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