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說我偷錢,又有什麼證據?”
“現在是五月,到學期結束還有一個半月,你要付得住宿費是七百五十,家裡又正好丟了八百。
你說,天下哪有這麼湊巧的事?”
她終於知道她媽為什麼這麼恨她爸。
這真是一個令人憎惡到極點的壞人,最令人憎惡地是,他把所有的惡都用在了她和她媽的身上。
可正因為她知道她爸有多麼地可惡,所以她從來沒有站在她爸這邊,她以為她媽也會和她一樣。
原來,並不是。
“媽,我記得你說過,這一輩子第一恨被人欺騙,第二恨被人冤枉,如果,是你冤枉了別人呢?”
“你想說我冤枉了你?”
“對,我沒偷家裡的錢,如果我偷了,我可以寫一張承諾書,承諾這一輩子掙出來的錢都歸你。
可如果我沒偷——”
“如果你沒有,我給你道歉。”
道歉?
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什麼?
或許對她媽來說,父母對子女的道歉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吧。
“我不需要你的道歉。”
“那你要什麼?”
如果親人之間談不了情,那就談利吧。
“我要你答應我一件事。”
她媽抿著嘴唇,不肯鬆口。
她知道她在擔心什麼,她在擔心她想要拿回過去交給她的錢,她更擔心拿不到她未來掙到的錢。
可是,她怎麼敢想?
“放心,和錢沒關係。”
安鳳彎下腰,一件一件地撿起地上的東西,塞回書包,然後,她抱起摔壞的古箏,走進樓梯間。
“最多三天,我還你真相。”








